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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基金全称光大阳光生活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简称光大阳光生活18个月混合C
基金代码860061(前端)基金类型混合型-偏股
发行日期2011年01月10日成立日期/规模2021年05月06日 / --
资产规模0.39亿元(截止至:2024年05月06日)份额规模1.0197亿份(截止至:2024年05月05日)
基金管理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
基金经理人江俊晨成立来分红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0.80%(每年)托管费率0.25%(每年)
销售服务费率0.40%(每年)最高认购费率---(前端)
最高申购费率0.00%(前端)最高赎回费率1.50%(前端)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主要消费指数收益率*15%+中证可选消费指数收益率*15%+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3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跟踪标的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直接从基金产品中扣除,具体计算方法及费率结构请参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通过深度研究,捕捉宏观环境及政策趋势走向,主要投资于生活主题相关行业的证券,把握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暂无数据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含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通过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中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本集合计划通过动态跟踪海内外主要经济体的GDP、CPI、利率等宏观经济指标,以及估值水平、盈利预期、流动性、投资者心态等市场指标,确定未来市场变动趋势。本集合计划通过全面评估上述各种关键指标的变动趋势,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特征进行预测。根据上述定性和定量指标的分析结果,运用资产配置优化模型,在目标收益条件下,追求风险最小化目标,最终确定大类资产投资权重,实现资产合理配置。 股票投资策略 (1)个股选择策略 本集合计划在拟配置的行业内部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选筛选个股。 定性分析:本集合计划主要基于投研团队对公司的深入研究,包括所属细分行业竞争情况、商业模式、核心技术等内容,深入分析公司的治理机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综合考虑公司的估值水平和未来盈利空间。 定量分析:本集合计划基于公司财务指标分析公司的基本面价值,筛选出财务和成长性良好、资产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估值水平合理的优质公司,具体的考察指标主要包括:,如营业利润率、净利率、每股收益(EPS)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等,分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等,并综合利用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折现现金流法(DCF)等。 (2)港股通股票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集合计划将关注在港股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A股市场稀缺性和核心竞争力的优质公司,关注港股市场在行业结构、估值、AH股折溢价、股息率等方面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标的。 生活主题的范畴 本集合计划界定的生活主题相关公司指在经济结构转型、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人民生活水准和各项需求不断提升的背景下,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不断满足且提升民众生活品质的消费行业,前述各项需求既包括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需求,也包括教育、文化、娱乐、旅游等精神生活需求。本集合计划将在生活主题的定义内选择符合时代发展趋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行业公司,以及向上述行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上下游公司进行组合构建。 细化到行业分类上,本集合计划投资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饮料、家用电器、纺织服装、农林牧渔、轻工制造、交通运输、汽车与汽车零配件、医药生物、休闲服务、传媒、计算机、电子、通信、商业贸易、金融、消费品制造、消费者服务等。未来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或科技发展导致本集合计划对生活主题的界定范围发生变动,在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可调整对上述主题界定的标准,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本计划将根据对利率走势的预测、债券等级、债券的期限结构、风险结构、不同品种流动性的高低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

1、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可进行收益分配; 2、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每位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获得的分红收益金额或再投资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选择采取现金分配的,在该红利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现金红利划转到份额持有人的交易账户;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分红资金按分红除息日各类集合计划份额的单位净值转成相应的集合计划份额; 3、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集合计划的同一类别的每份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集合计划各类集合计划份额收取管理费的情况不同,各集合计划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资产管理合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集合计划为混合型集合计划,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集合计划、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集合计划。 本集合计划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集合计划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集合计划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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