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建信纯债债券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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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530021(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长债 |
发行日期 | 2012年10月17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2年11月15日 / 168.688亿份 |
资产规模 | 65.46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40.1055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建信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光大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黎颖芳、彭紫云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1元(1次) |
管理费率 | 0.3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6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8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8%(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的组合管理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当期回报,并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上,综合发挥团队投资研究优势,基于利率和信用的专业化分析,充分挖掘债券市场的投资机会,优化组合管理,创造超额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分离交易可转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机构债、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久期,结合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利率变化趋势和信用利差变化趋势的重点分析,比较未来一定时间内不同债券品种和债券市场的相对预期收益率,在基金规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对不同久期、不同信用特征的券种及债券与现金之间进行动态调整。 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分析、流动性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本基金重点关注的对象: 1、利率预期策略下符合久期设定范围的债券; 2、具有较高信用等级、较好流动性的债券; 3、资信状况良好、未来信用评级趋于稳定或有较大改善的企业发行的债券; 4、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运用收益率曲线模型或其他相关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和F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5、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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