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华夏收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夏收入混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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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288002(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05年10月21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05年11月17日 / 5.436亿份 |
资产规模 | 16.58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2.8771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郑煜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1.40元(2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80%×新华富时150红利指数 + 20%×新华富时国债指数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严格执行投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盈利增长稳定的红利股,追求稳定的股息收入和长期的资本增值。
本基金遵循积极主动的投资理念,以红利股为主要投资对象,通过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个股获得股息收入和资本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个股精选策略,通过品质检验、红利股筛选和盈利增长预测三个立体选股流程,精选出兼具良好财务品质、稳定分红能力、高股息和持续盈利增长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主要投资对象,这类股票占全部股票市值的比例不低于80%。 (1)品质检验 剔除风险股、庄股和流动性差的股票,对上市公司进行定期量化筛选,通过体系内表征企业盈利能力、财务健康状况、资产管理运作效率和企业成长性四类13个量化指标筛选出在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上市公司,构成本基金初选股票库。 (2)红利股筛选 在初选股票库基础上,我们综合考察上市公司历史分红政策,分红价值,分红意愿和分红预期等特征来确定本基金备选股票库。具体选股标准包括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股票:A具有稳定的分红历史:过去两年内连续分红,其中分红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B具有较好的分红价值:最近一年股息率(每股现金分红/最近1年内经复权调整的股价)市场排名进入前30%。C具有较强的分红意愿:最近一年度股利分配率(分红除以前一年度税后净利润)市场排名进入前30%。D具有很好的分红预期:将会推出较优厚分红方案。 本基金同时对具有投资价值的新股进行申购。 (3)盈利增长预测 在备选股票库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考察上市公司,精选盈利增长稳定的个股。重点考量上市公司是否具备精英管理团队、出众的竞争优势、较好的盈利增长前景等特征条件,综合研究团队对这些企业未来盈利增长驱动因素的研究判断,建立本基金的核心股票池。 3、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管理的目标是在保持投资组合稳定收益和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将通过全面的宏观、市场和品种的研究分析,在各种定量辅助手段的支持下综合运用利率预测、价值评估、利率期限结构分析等投资策略,积极主动地预期市场变化,寻找各种市场机会,获得超过市场水平的平均收益。 4、短期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政策调控和资金面的精确把握,结合股票和债券资产的动态配置,并充分考虑基金资产的流动性要求,获得短期金融工具的稳定收益同时,为基金的动态资产配置提供有效的缓冲。结合货币市场利率的预测与现金需求安排,采取现金流管理策略进行短期货币工具投资,以便在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较高的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在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研究,结合多种期权定价模型,在确定权证合理价值的基础上,以主动投资为主,结合资产和组合特性,谨慎进行权证投资。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 ①在标的证券价值和趋势判断的基础上,利用权证的杠杆性进行趋势投资; ②利用权证的损失有限性,运用权证作为组合管理工具; ③运用权证组合技术,构建新的投资回报模式。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90%; 5.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遵循积极主动的投资理念,以盈利增长稳定的高股息和连续分红股票类资产为主要投资工具,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基金产品。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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