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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丰和基金详情
基金丰和基金(184721)公告内容
招募说明书(一)
基金简称:基金丰和 基金代码:184721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发起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为15年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为价值型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依照有关区分
股票价值、成长特征的指标所界定的价值型股票,通过对投资组合的动态调整
来分散和控制风险,在注重基金资产安全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
增值。
  发行总份额:30亿份基金单位
  发行价格:1.01元/基金单位,其中,面值1.00元/基金单位,发行费用
0.01元/基金单位
  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及自然人(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
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对自然人上网定价发行和对法人网下配售相结合
的方式。
  上网定价发行时间:2002年3月15日
  主承销商: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推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安排:  发行成功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基金发起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
              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签署日期:  二○○二年三月八日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正文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等有关法
规及《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编写而成。
  全体发起人已批准本招募说明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单位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本基金发起人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
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本基金、基金丰和指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契约指《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暂行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发起人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信
托投资公司、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持有人指本基金单位持有人
  主承销商指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基金设立
  (一)基金设立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据《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
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12月21日以证监基金字[2001]60号文批准发起设立。
  (二)基金存续期间及基金类型
  本基金存续期为15年,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
  (三)基金发起人认购及持有情况
  基金发起人认购基金单位总份额的1%,即3000万份。其中: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认购600万份,占基金单位总份额的0.2%;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认购600万份,占基金单位总份额的0.2%;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认购600万份
,占基金单位总份额的0.2%;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购600万份,占基
金单位总份额的0.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600万份,占基金单位总份
额的0.2%。
  本基金发起人所认购的基金单位,自基金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
年以后,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基金发起人持有的基金单位不得低于基金单位总
份额的0.5%,即1500万份,并应由每家基金发起人按发起时认购的比例分别
持有。
  (四)基金契约
  基金契约是约定本基金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取得
依本基金契约所发行的基金单位,即成为基金持有人,其持有基金单位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契约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暂行办法》、本基金契约及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丰和价值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四、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一)基金发起人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
  邮政编码:510075
  法定代表人:陈云贤
  电    话:(020)87555888
  传    真:(020)87553583
  联 系 人:罗圆圆
  2.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名    称: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37
  法定代表人:卢克群
  电    话:(010)68431166-8104/8177/8173
  传    真:(010)88018653 88018659
  联 系 人:申克非 程前 赵晓东 王
  3.  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
  住    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大街 156号
  邮政编码:130041
  法定代表人:张兴波
  电    话:(0431) 8993592
  传    真:(0431) 8993567
  联 系 人:林 春
  4.  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6层
  邮政编码:100011
  法定代表人:王忠民
  电    话:(010)64482070
  传    真:(010)64482080
  联 系 人:秦  峰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邮政编码: 100005
  法定代表人:余利平
  电    话:(010)65188866-2892/2831/6667
  传    真:(010)65185678
  联 系 人:李道滨 、周晓明、景琪
  (二)主承销商
  名    称: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37
  法定代表人:卢克群
  电    话:(010)68431166-8104/8177/8173
  传    真:(010)88018653 88018659
  经 办 人:申克非 程前 赵晓东 王
  (三)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
  副主承销商: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销商: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西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上市推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    称:天勤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19层
  负 责 人:李宏
  电    话:(010)66413605
  传    真:(010)66411626
  联 系 人:徐寿春
  经办律师:徐寿春、金黎明
  (六)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325号
  法定代表人:Kent Watson
  电    话:(021)63863388
  传    真:(021)63863300
  联 系 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周忠惠、牟磊

  五、发行安排
  (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本次募集总量为30亿份基金单位, 采取对自
然人上网发行与对法人网下配售相结合的发行方式,上网发行份额预定为15亿
份基金单位,网下配售份额预定为15亿份基金单位,网下配售的份额中,由基
金的发起人认购3000万份基金单位,对商业保险公司定向配售5.1亿份基金单
位;其余9.6亿份由参与定向配售的商业保险公司以外的法人投资者(包括未
参与定向配售的商业保险公司)申购。
  主承销商将根据有效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来调整上网发行和
网下配售的数量;如果网上、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基金批准发行总规模
(即30亿份基金单位),主承销商将延长发行期十个工作日,在延长期内采用
时间优先原则对法人投资者进行网下配售;如发行期结束后仍有余额,则余额
由承销团包销。
  (二)发行时间: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日期为2002年3月15日,发行时间为
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网下发行部分法人投资者和商业保险
公司的缴款截止日为2002年3月18日(上网定价发行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缴款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基金发行,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后,可在下一个工作日顺延申购和缴款。若出现认购不足,则发行期延
长十个工作日,延长期内采用时间优先原则对法人投资者进行网下配售,一旦
基金募集份额达到30亿份基金单位,延长期将提前终止。有关发行期延长的情
况,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进行公
告。
  (三)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及法人(法律、法规及其他
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其中,网上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
自然人上网定价发行,网下部分向法人配售。
  (四)发行价格:1.01元/基金单位,其中面值1.00元/基金单位,发行费
用0.01元/基金单位。
  (五)网上发行安排:2002年3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主承
销商将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自然人投资者可在指定发行时间内
,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公布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
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参加申购的每一账户的申购量最少不得低于1000份
;超过1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的申购基金单位数量上限
9000万份。
  (六)网下配售安排:对法人投资者网下配售将按“全额预缴,比例配售
”的原则进行。法人投资者须将申购款于2002年3月18日17:00时前按时全额
划入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并在缴款后填妥《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申购
情况表》,与划款凭证复印件一并送达或传真至主承销商处。每一法人的最低
申购量为200万份,超过200万份的,必须是100万的整数倍。每一法人的最高
申购量为9000万份(保险公司为3亿份)。
  (七)本招募说明书仅对本基金发行的一般情况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发行的具体事项和规定,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2年  3月12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
告》。

  六、基金成立
  本基金发行期满时,如实际募集的资金超过24亿元人民币,即超过本基金
批准规模的80%,则本基金依法成立;否则,本基金不成立,基金发起人将承
担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发行期结束后30日
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本基金成立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作他用。

  七、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属价值型基金,主要投资于那些内在价值被低估,或与同类型上市
公司相比具有更高相对价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通过对投资组合的动态调整来
分散和控制风险,在注重基金资产安全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
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三)投资理念
  本基金采取价值型投资理念管理基金资产,这主要出于以下考虑:
  1、与发达国家高度成熟的证券市场相比,我国证券市场尚处在发展的初
期阶段。一方面,制度建设尚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充分,信息不对称现象比较
严重。另一方面,许多投资者还不成熟,从众心理较为普遍。证券市场发展的
上述特点,决定了市场中一部分公司的股票价格与公司价值出现偏离,股票价
格或被高估、或被低估,而公司的股票价格与价值的偏离将创造投资机会,这
是价值型投资存在的市场基础。
  2、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国家各
项改革措施和产业发展政策、科技创新及产业升级、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或生产
经营管理方面发生重大改变等内外因素,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前景
产生重大的和实质性的影响。我们知道,价值型投资人在对一个公司潜在的价
值和可能的动态做出判断后进行投资决策,那么,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改善、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对外开放的扩大,目前许多上市公司的发展潜力将得
到释放和发挥,一部分上市公司的价值可能在短期内获得跃升,从而为价值型
投资带来机遇。
  3、好公司不等于好股票,单从公司基本面考察,我们可能会发现许多公
司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成长预期,但是否投资这些公司取决于公司的市场价
格是否低于其内在价值,价值型投资与成长型投资的一个显著差别在于是否愿
意为未来“支付”这笔较高价格。当然,严格定义并区分价值型投资和成长型
投资是相当困难的,但我们可以理解为价值型投资是期望通过“买低卖高”实
现资本增值,而成长型投资则通过“买高卖更高”实现资本增值。由于本基金
坚持价值型投资理念,因此在实际投资时,我们将把防范股票可能的下跌风险
放在首位,严格控制股票的买入成本,并使股票投资组合保持良好的流动性,
在注重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努力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值。
  4、投资要有原则,价值型投资尤为如此。众所周知,证券市场的发展存
在周期性,既机会多多又“陷阱”重重,如何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是每个投
资者必须思考的问题。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认为,灵活应变固然重要,但坚
持原则应是关键所在。价值型投资的原则在于坚持价值型选股标准,不能为追
随某一市场热点而动摇理念、改变原则,为此,我们在设计丰和基金产品时,
严格界定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同时也避免投资于低价低质股,为确保基金投
资风格的稳定,我们明确限定股票投资组合的风格特征指标。以上工作可能使
得本基金需要放弃一些不符合基金投资理念的投资机会,但我们坚信,从长期
看,基金得到的将是由于坚持投资风格而带来的稳定的投资业绩,同时,我们
也为市场提供了一个风格稳定、个性鲜明的基金品种。
  (四)投资组合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原则:
  (1)本基金投资组合将本着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的原则,综合宏观
经济和资本市场变化等因素,确定资产配置比例,通过分散投资,达到控制和
降低投资风险,努力确保基金资产安全,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
  (2)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采取价值型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内在价值未
被市场认识或被市场低估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型投资的主要选股标准有:
  A、与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它公司相比,公司具有相对价值,具体可
能表现为,在同一时期,公司的市盈率水平偏低、价现比(价格与每股现金流
之比)水平偏低、价售比(价格与每股销售收入之比)水平偏低、公司的企业
价值与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的比值偏低,但这种偏低并非由于企业基本经营状
况不佳所引起;或
  B、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相比,公司目前的市盈率水平偏低;

  C、企业拥有未被市场认识或被市场低估的资源。如企业所拥有的有形资
产(如企业所拥有的矿产资源、土地资源等)或无形资产(如专利、专有技术
、品牌、特许权等)的实际价值未被市场认识或被市场低估。企业具有相对垄
断的原材料基地、企业具有相对垄断的市场进入限制、企业拥有同行所没有的
销售网络等潜在价值未被市场认识或被市场低估;或
  D、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人力资源优势未被市场认识或被市场低估的企业;

  E、企业经过并购和资产重组后,基本面发生了积极变化,其潜在价值未
被市场认识或被市场低估。
  2、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以下规定: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重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投资
于国债的比重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平均B/P值(每股净资产与价格之比)高于沪
深A股市场的平均B/P值;
  (3)本基金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成立后三个月内达到以上规定的投资比例。
  (五)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方法,并将价值型
投资策略体现在“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与“自下而上”的股票选择过程中:
  1、资产配置策略。在综合宏观经济发展情况、政策取向、证券市场走势
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首先确定基金在股票、国债上的投资比例。每年5月第
一个交易日结束后,嘉实基金管理公司根据公开信息,将在市场上正常交易的
股票按照流通市值大小分成大、中、小三个规模资产类(大、中、小三组市值
分别占市场总市值的50%、30%和20%),并在每一规模内按照B/P值(每股
净资产与价格之比)大小,再将股票分成价值型和成长型两类(数量平分),
由此形成六种风格不同的股票资产类,在此基础上,合并大盘价值、中盘价值
和小盘价值三个资产类的样本,形成价值型资产类,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时的
主要研究范围及投资重点。对于范围以外的股票,基金经理小组将根据上市公
司基本面研究结果结合二级市场价格表现,有选择的纳入本基金研究范围,但
对该部分投资将不会成为基金投资的重点。对于每年5月至下一年4月上市的新
股,本基金将其作为一个特殊资产类看待,重点分析、单独管理。最后,基金
经理小组在行业研究员和数量研究员的配合下,对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的股票
资产类进行分析,最终确定基金在各行业和市值规模上的投资比例。
  2、股票选择策略。在股票投资中,本基金将坚持价值型投资理念,确立
以相对价值判断为核心,兼顾对公司内在价值评估的选股思路。同时,以基本
分析为基础,重视数量分析,系统考察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最终确定所投资
的股票,并以技术分析辅助个股投资的时机选择。 
  3、风险控制策略。本基金在管理中,将充分注重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高
度重视基金资产安全,对基金管理重点从资产流动性风险管理、组合系统性风
险管理、组合非系统性风险管理和投资人员道德风险控制等四个方面严格执行
风险控制策略。
  (六)投资决策和执行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基金投资
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小组提
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在紧急情
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
  基金经理小组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投资原则与资产配置比例,选择
证券并构造投资组合,同时向集中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由交易员执行。交易
完成后,由交易员完成交易日志并上报基金经理小组,交易指令存档备查。
  风险控制委员会监督投资组合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的风险程度,及时向投
资决策委员会提交风险监控报告和风险控制建议。
  (七)投资限制
  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投资于其他基金;
  2、 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 将基金资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4、 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5、 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6、 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7、 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
行的证券;
  8、 进行内募交易、操纵市场,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9、 配合管理人的发起人、本基金的发起人及其他任何机构的证券投资业
务;
  10、 故意维持或抬高管理人的发起人、本基金的发起人及其他任何机构
所承销股票的价格;
  11、 中国证监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3、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力。
  (九)基金经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部下设的丰和价值基金经理小组负责基金的日常投资运
作,主要成员有:
  王军辉先生,基金经理,30岁,硕士,5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任职于北
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投资银行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
  刘冰先生,基金经理助理,30岁,硕士,4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任职于
国家建材局情报所、深圳特区证券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99年3月
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行业与上市公司研究、证券交易等工作。
  公司研究部还将在宏观环境分析、市场分析、行业分析及上市公司调研等
方面为基金管理小组提供支持。

  八、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用
  (一)选择使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席
位,选择的标准是:
  1、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有严格的内控制度,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
  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够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
业、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
的研究报告;
  5、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根据上述标准考察确定后,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
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二)席位使用期限及更换方式
  席位使用期限为半年,使用期满后,基金管理人将重新选用席位。对于以
前选用席位券商,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各类研究报告和
信息资讯进行综合评价,以决定是否继续使用。评价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提供上市公司研究报告和大势分析报告的准确性、实用性、及时性和
数量;
  2、本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的完成情况;
  3、综合信息及资料库提供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不但对已选用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评价排名,同时亦关
注暂未选用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为以后的席位更换作
准备。
  若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信息服务不符合基金管理人的要求,
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使用其交易席位。
  (三)席位运作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每家基金通过上述一家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成交量,不超过该基金买卖
证券年成交量的30%,本基金管理人在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将根据各证券经营
机构提供研究报告的质量高低,在各使用席位上分配“基金丰和”的交易量。
  (四)其它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
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各证券经营机构的席位买卖证券的交易量及支
付的佣金等信息予以披露,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九、风险揭示
  基金在存续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本基金资产产生潜在风险
。引起市场风险的主要因素有: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会对证券市场产生
影响,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的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宏观经济运行的周期性特征将会通过证券市场反映出来,对证券市场的收
益水平产生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同时也影响到证券市场资金
供求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上述变化将直接影响本
基金的收益。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
、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
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股息、红利减少,这些都会使基金投
资收益下降,从而给基金的投资带来风险。作为价值型公司,如果公司基本面
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原来价格低估的判断可能在重新评判后不复存在,或者预
期更坏的情况出现,这些都可能导致股票价格下跌或股息、红利减少,给基金
带来风险。
  5、购买力风险
  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采取现金形式来分配,而通货膨胀将使现金购买力下降
,从而影响投资基金所产生的实际收益率。
  (二)基金交易风险
  本基金属于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封闭式基金,基金价格受到供求关系的影
响。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成长阶段,市场仍存在投机行为,投资者心理不稳定
,不可预测事件的发生,再加上封闭式基金的不可赎回,都可能使封闭式基金
市场价格同基金净值有较大的背离,从而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对投资者造成损
失。
  (三)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判断等主观因素会
影响其对相关信息和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本基金采取的价值型投资获利与否的关键在于所投资的股票能否实现价值回
归,因此投资价值型股票一个重要风险因素就是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失误。
  此外,本基金的发行将使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超过一只,尽管基金管
理人内部有严格的交易规则和内控制度来避免不同基金投资的利益冲突,但本
基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时仍然有可能会受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运作
所带来的影响。
  (四)其他风险
  除以上主要风险以外,基金还可能遇到以下风险:
  1、 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基金在交易时所采用的电脑系统可能因突
发性事件或不可抗原因出现故障,由此给基金投资带来风险;
  2、 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基金经理违反职业操守的道德风险,以
及因内幕交易、欺诈等行为产生的违规风险;
  3、 人才流失风险,公司主要业务人员的离职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
连续性,并可能对基金运作产生影响;
  4、 由于业务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如基金经理为追求在同行业中的
业绩排名,可能会偏离基金目标,采取短期化行为,从而损害基金长远利益;
  5、 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会导
致基金资产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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