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鸿飞:2006年年度报告 |
| 基金简称:基金鸿飞 基金代码:184700 |
| 鸿飞证券投资基金 2006 年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零零七年三月 鸿飞证券投资基金2006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 年 3 月2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第二节 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 鸿飞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基金鸿飞 交易代码: 1847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1年5月18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亿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至2008年4月14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1年11月28 日 (二)基金投资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长,为基金 持有人谋求长期最佳收益。 投资策略:稳健规范,价值投资,发现并选择高成长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通过 公司业绩的高速增长实现投资收益,在对所投资公司合理定价的基础上,以积极策略 决定买入和卖出时机。本基金选择的成长型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类:属于朝阳行业的企 业、国际竞争中具备比较优势的企业、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企业、实现产业转型 的企业、具备行业垄断或优势的龙头企业等;公司处于市场导入后期或高速增长期, 主营业务前景较好,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可以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股本扩张能力较强; 公司的经营发展将发生积极变化,而市场价格并未完全反映这种变化等。 风险收益特征:风险水平和期望收益相对较高。 (三)基金管理人 法定名称: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5层 邮政编码: 518034 法定代表人: 李建生 信息披露负责人: 刘传葵 联系电话: 0755-83276688-5698 传真: 0755-83515622 电子邮箱: liuck@byfunds.com (四)基金托管人 法定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 100032 法定代表人: 郭树清 信息披露负责人: 尹 东 联系电话: 010-67595104 传真: 010—66275865 电子邮箱: yindong@ccb.cn (五)信息披露媒体 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byfunds.com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六)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七)注册登记机构 法定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第三节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1 基金本期净收益 265,062,817.29 -91,394,831.37 57,279,681.70 2 基金份额本期净收益 0.5301 -0.1828 0.1146 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收益 178,617,893.28 -86,444,924.01 -5,224,322.25 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收益 0.3572 -0.1729 -0.0104 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27,466,298.89 446,348,171.34 494,775,677.75 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8549 0.8927 0.9896 7 基金加权平均净值收益率 41.79% -20.14% 10.97% 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07.79% -9.79% -5.69% 9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83.92% -11.49% -1.88%提示: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 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同期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准收 阶段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① ② 益率③ ④ 过去 3 个月 35.15% 2.26% - - - - 过去6 个月 37.29% 2.46% - - - - 过去一年 107.79% 2.92% - - - - 过去三年 76.77% 2.57% - - - - 自基金成立至今 83.92% 2.33% - - - - 注: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无业绩比较基准。 (三)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鸿飞 100% 80% 60% 40% 20% 0% -20% 8 6 4 9 7 8 2 0 1 2 0 8 7 4 1 3 4 2 0 8 9 5 6 1 3 0 9 7 4 1 0 1 9 4 2 3 0 8 3 1 9 7 1 1 - 2 1 - 1 2 3 2 - 2 - 2 1 3 2 - 2 1 2 - - 1 1 2 1 2 1 - 3 2 - 1 1 - 1 1 2 2 1 2 1 3 - 7 - - 2 - - - - 8 - 1 - - - - 7 - - - 1 3 - - - - - - 2 - - 7 - - 2 - - - - - - - - 5 - 8 0 1 1 3 4 6 - 9 1 2 2 3 5 - 8 0 1 - - 4 6 7 9 0 2 - 3 5 - 8 0 1 1 3 4 6 8 9 1 2 - 1 - 1 - - - - - 2 - - 1 - - - 3 - 1 1 4 4 - - - - 1 1 5 - - 5 - 1 - - - - - - - 1 1 1 0 1 - 1 2 2 2 2 0 2 2 - 3 3 3 0 3 - - 0 0 4 4 4 4 - - 0 5 5 0 5 - 5 6 6 6 6 6 6 - -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2 0 0 0 0 0 3 3 0 0 0 0 0 0 4 4 0 0 0 0 0 5 0 0 0 0 0 0 0 6 6 0 2 0 0 0 0 0 0 0 2 0 0 0 0 0 0 2 0 0 0 2 2 0 0 0 0 0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0 2 2 0 2 2 2 2 2 2 2 0 2 2 2 2 0 0 2 2 2 2 0 0 2 2 2 0 2 2 2 2 2 2 2 0 0 2 2 2 2 2 2 2 2 2 注: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无业绩比较基准。 (四)基金净值增长率图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00%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4 -20.00% 基金鸿飞注: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无业绩比较基准。 (五)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备注 2006 年 --- 本期未分配收益 2005 年 --- 本期未分配收益 2004 年 --- 本期未分配收益 2003 年 --- 本期未分配收益 2002 年 --- 本期未分配收益 合计 --- 第四节 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简介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 2001 年按照证监会“新的治理结构、新的内控体系”标准设立的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2001 年5 月1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亿元,注册地在深圳。公司目前管理两只封闭式基金(基金鸿飞、基金鸿阳)和两只开放式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恪守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并逐渐形成了稳健、规范的投资风格。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团队,在研究方面,公司汇聚着一批从事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债券和金融工程研究的专业人才,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研究支持;在投资方面,公司的基金经理都具有丰富的证券市场投资经验,并有着良好的过往业绩,他们以自己专业知识使基金业绩不断提高,努力为投资者创造丰厚的回报。 基金经理:欧阳东华先生,42 岁,工学硕士,8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在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从事证券研究工作,2002 年 5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行业研究工作。 (二)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各项配套法规、《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三)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2006 年证券市场与投资管理回顾: 虽然在 2006 年经历了加息和准备金率上调等较温和的宏观调控措施,但全年投资增幅依然高企、消费增长快速、在人民币不断升值的情况下出口竞争力依然较强,外贸顺差持续加大――2006 年我国宏观经济继续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 一方面宏观经济持续向好,另一方面股权分置改革已基本完成,在这两方面的因素共同作用下,2006 年 A 股市场走出了一波波澜壮阔的上升行情。具体而言,此轮牛市的推动因素是从股改除权效应开始的价值回归,到以消费升级、制造升级和人民币升值、资产升值为主题的价值发现,再到全流通条件下、公司主体对股票市场认识变化导致的以整体上市为主要内容的价值创造。与此同时,资本市场在中国经济运行和人民日常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是越来越重要,投资者队伍的不断扩大为股市带来了充裕的流动性资金,投资者信心不断增强。 总体来说,2006 年我们坚持了价值判断原则,在行业和个股方面做出了相对正确的选择。具体来说,本基金 2006 年的配置是:长期持有具备长期增长能力的消费、金融等行业的重点股票;阶段性地持有了某些行业板块的重点股票,其中上半年主要是有色金属行业、房地产行业及电子科技板块,下半年主要是金融和地产板块。 虽然我们在 2006 年的投资取得了相对较好的成绩,但也有遗憾,如对军工等主题性投资机会参与较少,基本没有分享到军工概念所带来的回报。 (四)2007 年的宏观经济和市场前景展望 我们对2007 年的股票市场仍然抱以乐观的预期。因为影响中国经济这一轮上升周期的因素并没有消失。 从宏观经济的角度看,我国经济在调控之后仍呈现良性发展的态势,消费和出口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投资增长仍处高位,2007年GDP 增速有望保持在 9%以上。而政府的宏观调控也较温和,显示出政府也不希望经济出现大的波动,国际经济环境依然良好。 从自下而上的研究看,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利润仍保持在较高水平上,企业盈利将为股市提供上升动力。税制改革、股权激励、优质新股的加入等因素也将成为上市企业盈利增长的额外惊喜。充裕的流动性甚至过剩的状况将不断提高 A股的流动性溢价。充裕的流动性既来自外汇储备增加所导致的货币被动投放,更来源于储蓄向股票市场的转移,而且将是未来几年时间的一种常态。充裕的流动性加上充沛的信心,成为股市上涨的强大驱动因素。 但是,我们同时也要意识到市场存在一定的负面因素。首先,2007 年“小非”不小、 “大非”减持也将逐渐增加,其释出将考验市场承受能力。其次,全流通后的市场格局已由原来的机构间博弈转化为中小股东与大股东之间的博弈,在市场监管尚不完善的我国,中小股东的投资风险有可能上升;此外,宏观调控依然会影响到股票市场的运行;经过 2006 年的大幅上涨,许多 A 股已经不便宜。 因此,2007 年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将由前期的进攻型投资策略逐步转化攻防结合的投资策略,即谋求行业间的均衡配置,仅对少数重点优势行业进行集中超额配置,并不断根据经济、市场状况进行动态调整。行业选择上本基金继续看好:扩大内需相关的消费服务类行业,包括金融、地产、食品饮料、医药、旅游和信息传媒行业;“十一五规划”中相关的装备制造业以及具备领先优势的制造业。在个股选择上,坚持自下而上的重点研究,强调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和持续增长能力。 (五)内部监察报告 本报告期,公司监察稽核部门通过加强对基金投资交易业务的日常交易监控、交易流程检查、注册登记、客户服务等业务进行日常跟踪检查等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对投资交易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并定期出具专项监察报告及合规性报告等,对基金投资运作的合规性情况等进行总结和报告。 通过以上工作,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未发生关联交易、内幕交易,也不存在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基金之间的违规交叉交易,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 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坚持一贯的内部控制理念,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节 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鸿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鸿飞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鸿飞)。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基金鸿飞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鸿飞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发现个别监督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并及时通知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未造成损害。 由基金鸿飞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六节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7)第20300 号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鸿飞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鸿飞”) 会计报表,包括2006 年 12 月31 日资产负债表、2006 年度经营业绩表和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会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会计报表是基金鸿飞的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会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会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 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 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 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会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会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基金鸿飞 2006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汪 棣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会计师 张立纲 中国· 上海市 2007 年 3 月22 日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会计报表 鸿飞证券投资基金 2006 年 12 月31 日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06 年 12 月31 日 2005 年 12 月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25,775,937.14 27,074,383.02 清算备付金 1,681,966.95 1,087,895.57 交易保证金 140,741.00 140,741.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369,446.68 应收利息 6 (1) 2,030,590.94 1,243,075.62 股票投资市值 678,474,536.90 322,799,028.50 其中:股票投资成本 451,407,061.86 290,146,907.76 债券投资市值 195,598,796.95 93,105,498.10 其中:债券投资成本 194,452,639.46 92,964,523.49 权证投资 27,254,764.97 - 其中:权证投资成本 6,619,991.89 - 资产总计 1,030,957,334.85 448,820,068.49 负债及持有人权益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5,196,825,69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81,043.97 544,101.36 应付托管费 180,173.99 90,683.55 应付佣金 6 (2) 799,124.88 360,501.06 应付利息 6 (3) 4,807.00 - 其他应付款 6 (4) 867,060.43 1,116,611.18 卖出回购证券款 95,000,000.00 - 预提费用 6 (5) 362,000.00 360,000.00 负债合计 103,491,035.96 2,471,897.15 持有人权益 实收基金 6 (7)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未实现利得 248,848,405.61 32,793,095.35 未分配收益 178,617,893.28 -86,444,924.01 持有人权益合计 927,466,298.89 446,348,171.34 (2006 年末基金份额净值:1.8549 元) (2005 年末基金份额净值:0.8927 元) 负债及持有人权益总计 1,030,957,334.85 448,820,068.49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鸿飞证券投资基金 2006 年度经营业绩表及利润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06 年度 2005 年度收入 股票差价收入 6 (9) 247,303,022.14 -94,054,037.79 债券差价收入 6 (10) 30,130.31 -1,861,893.29 权证差价收入 6 (11) 17,588,256.98 2,851,102.37 债券利息收入 3,978,036.06 3,005,367.30 存款利息收入 534,177.45 267,759.92 股利收入 7,782,604.15 6,924,949.34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 - 39,743.00 其他收入 - 8,113.46 收入合计 277,216,227.09 -82,818,895.69 费用 基金管理人报酬 9,400,390.32 6,828,650.48 基金托管费 1,566,731.74 1,138,108.36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720,652.37 160,114.96 其他费用 6 (12) 465,635.37 449,061.88 其中:上市年费 60,000.00 60,000.00 信息披露费 300,000.00 300,000.00 审计费用 62,000.00 60,000.00 费用合计 12,153,409.80 8,575,935.68 基金净收益 265,062,817.29 -91,394,831.37 加:未实现利得 216,055,310.26 42,967,324.96 基金经营业绩 481,118,127.55 -48,427,506.41 本期基金净收益 265,062,817.29 -91,394,831.37 加:期初基金净收益 -86,444,924.01 4,949,907.36 可供分配基金净收益 178,617,893.28 -86,444,924.01 减:本期已分配基金净收益 - 期末基金净收益 178,617,893.28 -86,444,924.01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鸿飞证券投资基金 2006 年度基金净值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06 年度 2005 年度 期初基金净值 446,348,171.34 494,775,677.75 本期经营活动 基金净收益 265,062,817.29 -91,394,831.37 未实现利得 216,055,310.26 42,967,324.96 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481,118,127.55 -48,427,506.41 本期向基金持有人分配收益 向基金持有人分配收益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 期末基金净值 927,466,298.89 446,348,171.34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会计报表附注 1 基金基本情况 鸿飞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前身是蓝天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蓝天基金”)。 2000 年6 月29 日蓝天基金2000 年临时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申请摘牌、更换发起人、更换管理人、更换托管人、基金资产移交等议案,审议通过了《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后更名为《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通过了申请更名、上市、申请扩募和续期等授权议案。 根据上述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原蓝天基金持有人基金份额按 1.895785:1 的比例全部转换为本基金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份额为200,000,000 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实际转换为200,000,009 份。蓝天基金已于2000 年 7 月3 日在深交所摘牌,原蓝天基 金持有人自动转为本基金持有人。 蓝天基金于2000 年 10 月25 日办理了资产及负债移交手续,基金管理人更换为宝盈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基金托管人更换为中国建设银行(后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发起人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 有限公司及即将成立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六家,存续期为 1993 年4 月 15 日至2003 年4 月 14 日。 2001 年 5 月 18 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的批准成立,本基金正式交由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本基金经深交所深证上字[2001]98 号文审核同意,于2001 年 11 月28 日在深交所挂牌 交易。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 51 号文批准,本基金于2001 年 12 月25 日基金份额 总份额由原有 200,000,009 份基金份额扩募至 500,000,000 份基金份额,存续期限延长 5 年至2008 年4 月 14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2 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办法》、《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3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 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4) 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i) 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 和非定向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 交易均价估值。 (ii) 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均价估 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 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市场交易均价减去债券市场交易均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 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均价减去债券市场交易均 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 按成本估值。 (iii) 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买入成交日或因认购新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从实际取得日 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 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值估值。 (iv) 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科目。 (v)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 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 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i)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收 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复牌日冲减股 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 转。 (ii)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 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 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成交日先按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为债券投资,后于权证实际 取得日按权证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单独核算权证成本,并相应调整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贴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 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 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iii) 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 量;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相应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因认购 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在实际取得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 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成本。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权证差价收入,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 转。 (6)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 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 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 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 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7)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如果由于卖 出回购证券和现金分红以外原因造成基金持有现金比例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超过部 分不计提基金管理人报酬。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8) 待摊费用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核算已经发生的、影响基金单位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应分摊计入本期和以后 各期的费用,如注册登记费、上市年费、信息披露费、审计费和律师费等。 (9)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 元。 (i)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 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分配一次,收 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 90%。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4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5 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 税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 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自2005 年 6 月 13 日起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此前按 100%)计入个人应纳 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d) 基金买卖股票于 2005 年 1 月24 日前按照0.2%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5 年 1 月24 日起减按0.1%的税率缴纳。 (e)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 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6 重要会计报表项目说明(单位:人民币元) (1) 应收利息 2006 年 12 月31 日 2005 年 12 月31 日 应收债券利息 1,991,016.01 1,233,668.59 应收银行存款利息 38,672.71 8,798.83 应收清算备付金利息 832.59 538.56 应收权证交易保证金利息 69.63 69.64 2,030,590.94 1,243,075.62 (2) 应付佣金 2006 年 12 月31 日 2005 年 12 月31 日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9,242.14 42,401.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8,284.04 89,998.9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48.03 26,882.51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4,192.21 44,521.5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58.46 21,748.15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8,741.53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6,207.34 799,124.88 360,501.06 (3) 应付利息 截至 2006 年 12 月31 日止,应付利息余额为4,807.00 元,为交易所卖出回购证券产生的 应付利息(2005 年:无)。 (4) 其他应付款 2006 年 12 月31 日 2005 年 12 月31 日 应付券商席位保证金 500,000.00 750,000.00 应付股利收入及债券利息收入的个 人所得税 366,611.18 366,611.18 应付银行间交易手续费 449.25 - 867,060.43 1,116,611.18 (5) 预提费用 2006 年 12 月31 日 2005 年 12 月31 日 信息披露费 300,000.00 300,000.00 审计费用 62,000.00 60,000.00 362,000.00 360,000.00 (6)待摊费用 截至2006 年 12 月31 日止,无待摊费用。 (7) 实收基金 2006 年 12 月31 日 2005 年 12 月31 日 &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