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同盛(184699)2007年度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
| 基金简称:基金同盛 基金代码:184699 |
| 我司所管理的同盛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同盛”,基金代码:184699)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372,176.05 万元。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决定实施2007 年度第二次收益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其它相关的规定,我司拟定了基金同盛2007 年度第二次收益分配方案,并经基金同盛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同盛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实现净收益4,864,905,351.98 元,期初未分配净收益866,855,191.65 元,基金同盛于2007 年4 月4 日进行了2006 年度收益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810,000,000.00 元。基金同盛于2007 年8 月2 日进行了2007 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共计1,200,000,000.00 元。截至2007 年12月31 日可分配收益为3,721,760,543.63 元。 基金同盛2007 年度第二次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1.00 元,共派发现金红利3,300,000,000.00 元(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确认数据为准),占2007 年12 月31 日可分配收益的88.67%,2007 年度两次分红金额将占2007 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1.43%。 未分配基金净收益部分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基金同盛2007 年12 月31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9668 元,收益分配后,经调整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8668 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所得税。 二、收益分配对象 截至2008 年4 月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同盛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8 年4 月14 日 除息日:2008 年4 月15 日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部分基金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08 年4 月15 日通过投资者托 管的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部分基金份额应得现金红利由本基金直接 向各发起人发放。 五、咨询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 号城建大厦A 座20-22 层 邮政编码:100088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 公司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 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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