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中信保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中信保诚深度价值混合(LO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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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165508(主代码)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10年06月21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0年07月30日 / 5.241亿份 |
资产规模 | 4.81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2.4295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中信保诚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吴一静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48元(2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证18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通过对公司基本面的研究,深入剖析股票价值被低估的原因,从而挖掘具有深度价值的股票,以力争获取资本的长期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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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如股指期货等),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定位为股票型基金,其战略性资产配置以股票为主,并不因市场的中短期变化而改变。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本基金允许在一定的范围内作战术性资产配置调整,以规避市场风险。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基于MVSR分析框架来制定。MVSR分析框架包括四个部分:M-宏观经济情况,V-估值水平,S-市场情况,R-风险状况。 关于宏观经济情况,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国内外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宏观经济数据。宏观经济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会重点关注国家的产业政策,货币政策会重点关注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和汇率政策;宏观经济数据主要包括GDP以及投资、出口和消费的情况、CPI和PPI,以及其他一些领先和同步指标。 关于估值水平,本基金将重点分析目前市场整体的估值水平、盈利状况、未来一年的盈利预测情况以及外推12个月的风险溢价水平情况。 关于市场情况,本基金将重点研究三个方面,一是主要指数情况,包括国内的主要指数(沪深300指数、中小板指数等)和国外主要市场的指数情况;二是资金的供给情况;三是行业分类指数的表现情况。 关于风险状况,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发展政策的变化、经济数据(包括宏观数据、行业数据和单个公司经营业绩)的变化、资金供给的变化、以及外围市场的变化等。 对上述四个部分,本基金会进行最近三个月和未来12个月的分析和预测,从而得出乐观、中性、谨慎和悲观的看法,在这些分析的基础上,得出对市场、行业的整体判断和指数运行空间的判断,并根据这些判断来决定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和行业配置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1)选股策略 本基金的核心理念是价值投资,即投资于市场价格低于其内在价值的股票。 公司内在价值的评估和判断包括公司的历史纪录和未来前景两方面。具体考量因素包括公司未来的预期收益和股息以及未来预期收益和股息的乘数(既包括历史可测的纪录影响,也要考虑一些重要的其他因素,例如行业的性质、公司的竞争地位、管理层的才能等等)是否在股价中被完全反映;公司的分红情况即股息收益率是否稳定并在将来可以持续;公司的资产本身是否会因重组、并购等行为发生重大变化等等。 结合中国经济和A股市场的特点,根据上述因素考量的不同角度,我们进而把价值型股票归为三类:低估值类、稳定收益类和反转类。 1)低估值类股票,即市盈率、市净率、市现率等相对估值水平较低的股票,可能由于该公司属于成熟行业或其他原因使市场在一定时期内对该公司形成较为一致的低估值判断。 由于不同行业所适用的相对估值判断方法不同,本基金将针对各行业特点合理运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基本判断标准: ●最近一年的P/E值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最近一年的P/B值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最近一年的P/CF值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稳定收益类股票,即有较稳定分红能力的股票,股利收益水平相对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并期望能保持稳定增长(并非快速增长),或至少保持不变。 基本判断标准为: ●过去两年内连续分红,其中分红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 ●最近一年股息率(每股现金分红/最近1年内经复权调整的股价)市场排名进入前25%。 除此之外,本基金还将关注采取回购股票等替代现金分红方式来提高股东回报的上市公司股票。 3)反转类股票,即公司当前处于较为困难的阶段且业绩表现不佳,因而被市场忽略并导致估值水平较低,但公司在可预见的将来存在业绩改善的潜力,并促使市场对其重新定位估值,从而给投资者带来资本增值机会。 基本判断标准为: ●公司由于商业模式的改变在未来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但目前其优势尚未显现或将逐步显现; ●公司在技术革新等原因在提高毛利率方面有较大优势,从而对公司基本面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存在兼并、收购或重组的可能,且该兼并、收购或重组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将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 ●由于行业周期反转使得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 ●依托于中国经济发展,受惠于国家产业政策扶持或区域性发展机会的公司; ●其他由于公司本身的特殊性而使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且有潜在较大发展空间的公司。如某个行业由于发展使得行业更为细分,公司在该子行业中有领先地位,或其某项创新或专利使得该公司有较好的盈利前景等。 (2)公司治理风险评估 上市公司治理分析是基本面研究的重要环节。在符合上述选股标准的基础上,本基金还将重点考察公司治理结构,从而对上市公司作进一步挖掘,以确保在投资上规避公司治理风险。 本基金考察的公司治理结构既包括股东对经营者的监督与制衡机制,又包括公司与其他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例如债权人、雇员、政府和社会等,是否通过一套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 本基金在进行公司治理风险分析时,将重点考察股东大会对于行使股东权利的保障、投资者有效沟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独立运作情况、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规范、董事及管理层的勤勉尽责情况、绩效评估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等内容。 (3)行业配置调整 本基金的个股选择以"自下而上"为主,但同时也将结合行业研究分析辅以"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 在经济周期的复苏、繁荣、衰退、萧条等四个阶段中,不同行业表现出来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有很大差别。这种行业对于宏观经济波动的敏感度差异演绎了经济周期下的产业轮动。 本基金按照自上而下的理论方法,研究不同的经济周期阶段对不同行业的影响,从而选取能够从经济周期的各个阶段中分别受益的行业进行重点投资。例如:在经济衰退期和萧条期,注重成长性行业投资;在经济萧条期和复苏期,注重周期性行业的价值投资;在经济繁荣期,注重周期性行业的成长投资等等。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的行业研究体系包括宏观经济周期、行业生命周期、行业结构升级、宏观和产业政策等内容。在上述行业分析的基础上,力求对于行业的周期性、需求的成长性因素以及竞争状况做出判断。再结合市场估值因素等,寻找出在不同阶段最适合进行投资的行业。 3、债券投资策略 本产品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方法,通过整体债券配置、类属配置和个券选择三个层次进行积极投资、控制风险、增加投资收益,提高整体组合的收益率水平,追求债券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整体债券配置 本基金通过对收益率预期,进行有效的久期管理,从而实现债券的整体配置。 (2)类属配置 本基金的战术性类属配置策略包括: ●跨市场配置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差额策略 个券选择策略注重收益率差分析和个券流动性分析。 (3)本基金还将特别关注发展中的可转换债市场,主动进行可转债的投资。转债投资同样采用公司分析法和价值分析。 4、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等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以对冲投资风险或无风险套利为主要目的。基金将在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证券的基本面研究,结合衍生工具定价模型预估衍生工具价值或风险对冲比例,谨慎投资或运用衍生工具。 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限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按谨慎原则确定本基金衍生工具的总风险暴露比例。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深入研究基础证券投资价值,选择投资价值较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具体日期以本基金分红公告为准);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其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具体日期以本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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