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LO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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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161816(主代码)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股票 |
发行日期 | 2011年02月23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1年03月17日 / 32.404亿份 |
资产规模 | 0.71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8894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杨腾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0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2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2%(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等权重90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等权90 |
本基金力争对中证等权重9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并力争将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以分享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成果,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现金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中证等权重90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中证等权重90指数的收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中证等权重90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中证等权重90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100%,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中证等权重9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股票投资组合构建 (1)组合构建原则 本基金将采用完全复制法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中证等权重90指数的收益表现。 (2)组合构建方法 本基金将采用完全复制法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中证等权重90指数的收益表现。 (3)组合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原则上根据中证等权重90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股票增发因素等变化,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实时调整,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中证等权重90指数收益率之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① 定期调整 根据中证等权重90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② 临时调整 A.当上市公司发生增发、配股等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B.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中证等权重90指数; C.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成份股在中证等权重90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将做相应调整,以保持基金资产中该成份股的权重同指数一致。 ③ 其他调整 针对我国证券市场新股发行制度的特点,本基金将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所申购的非成份股将在规定持有期之后的一定时间以内卖出。 在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做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通过成份股替代等方式对相关指数成份股进行调整。 (4)投资绩效评估 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进行相关公告。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实现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5)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对股指期货的运用将进行充分的论证。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银华90份额、银华金利份额、银华鑫利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银华金利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银华鑫利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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