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易方达中小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中小企业100(LOF)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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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161118(主代码)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股票 |
发行日期 | 2012年08月20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2年09月20日 / 4.011亿份 |
资产规模 | 1.74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1.5112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刘树荣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0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2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2%(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小企业100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小企业100指数 |
母子基金 | 161118(母)012872 150106 150107(子) | 是否配对转换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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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转LOF | 是 | 封闭期 | 7年 |
提前结束条款 |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分级运作期最后一个分级运作周年内,若因易基中小板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 元触发不定期份额折算,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分级运作期提前结束。 |
定期折算日 | 本基金第i 个分级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i=1,2,3,4,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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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折算条件 | 在定期份额折算之外,本基金还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进行不定期份额 折算:(1)当易基中小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2.0000 元时;(2)当易基中小板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 元时。 |
固定收益份额年化收益率 | 固定收益率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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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临界点 | 无 | ||
保收益临界点 | 无 | ||
超额收益临界点 | 无 |
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方式,以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最小化。
指数化投资具有成本低廉、管理透明和风险分散的特点,投资者可通过指数化投资获取标的市场平均收益。中小企业100指数由原中小板价格指数更名而来。通过指数化方式投资于中小型企业,可在有效分散非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以较低成本分享国内中小型上市公司的增长成果。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一级市场初次发行及增发的新股、存托凭证,以及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品种、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含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其中,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100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所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基金资产的流动性要求及投资比例限制等因素,确定股票、债券等资产的具体配置比例。 本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日跟踪偏离度绝对值的平均值控制在0.35%以内。 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按照中小企业100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但是当以下情况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实现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1)基金管理人预期指数成份股或权重发生变化; (2)由于市场因素影响、法律法规限制等原因,本基金无法根据指数构建组合; (3)基金发生申购赎回、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等可能影响跟踪效果的情形。 股票组合的动态调整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1)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将评估指数编制方法变更对指数成份股及权重的影响,适时进行投资组合调整; (2)指数成份股定期或临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指数成份股调整方案,判断指数成份股调整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确定组合调整策略; (3)标的指数成份股出现股本变化、增发、配股、派发现金股息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这些情形对指数的影响,并据此确定相应的投资组合调整策略; (4)基金发生申购赎回、参与新股申购等影响跟踪效果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分析这些情形对跟踪效果的影响,据此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5)法律法规限制、股票流动性不足、股票停牌等因素导致基金无法根据指数建立组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情况,以跟踪误差最小化为原则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权证的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1)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C类基金份额和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等有关事项遵循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品种。长期而言,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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