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全称 | 海富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海富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 |
|---|---|---|---|
| 基金代码 | 023577(前端)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固收 |
| 发行日期 | 2025年05月26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5年06月10日 / 3.550亿份 |
| 资产规模 | 0.62亿元(截止至:2025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6169亿份(截止至:2025年09月30日) |
| 基金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 |
| 基金经理人 | 谈云飞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 管理费率 | 0.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05%(每年) |
| 销售服务费率 | 0.2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 |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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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非属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其他同业存单、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优化抽样复制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采用优化抽样复制法。 通过对标的指数中各成份券的历史数据和流动性分析,选取流动性较好的成份券构建组合,对标的指数的久期等指标进行跟踪,达到复制标的指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替代性策略 当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因法规规定等其他原因,导致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无法满足投资需求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外寻找其他同业存单构建替代组合,对指数进行跟踪复制。 替代组合的构建将以同业存单流动性为约束条件,按照与被替代同业存单久期相近、信用评级相似、到期收益率及剩余期限基本匹配为主要原则,控制替代组合与被替代成份券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成份券的退市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据此制定成份券替代策略,并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适度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配置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另外,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适当运用杠杆策略,通过债券回购融入资金,然后买入收益率更高的债券以获得收益。 (1)久期管理策略是根据对宏观经济环境、利率水平预期等因素,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控制基金资产风险。 (2)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在确定组合久期以后,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形态特征进行利率期限结构管理,确定组合期限结构的分布方式,合理配置不同期限品种的配置比例。 (3)类属配置包括现金、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之间的配置。在确定组合久期和期限结构分布的基础上,根据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等确定各子类资产的配置权重,即确定债券、存款、回购以及现金等资产的比例。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每份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限,按该原份额的持有期限计算,即与原份额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相同;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不同基金交易账户设置的基金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如本基金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增减基金份额类别,则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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