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大成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 基金简称 | 大成中证A500ETF发起式联接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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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22904(前端)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股票 |
发行日期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12月13日 / -- | |
资产规模 | --- | 份额规模 | --- |
基金管理人 | 大成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刘淼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15%(每年) | 托管费率 | 0.0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证A500指数 |
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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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下同)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与融券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股指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股票投资策略 根据投资者申购、赎回的现金流情况,本基金将综合目标ETF的流动性、折溢价率、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等因素分析,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也可以通过买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个券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包括通过投资其他股票进行替代,以降低跟踪误差,优化投资组合的配置结构。 目标ETF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交易所买卖或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于目标ETF。根据投资者申购、赎回的现金流情况,本基金将综合目标ETF的流动性、折溢价率、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等因素分析,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一级市场申购赎回的方式或二级市场买卖的方式对目标ETF进行投资。 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降低因申购造成基金仓位较低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本基金将综合市场环境、投资者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股票流动性等因素选取出借对象,力争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厚投资收益。未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与融券业务。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公告。
1、《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及E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及E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3、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可进行评估,在基金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在符合收益分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大成中证A500ETF的联接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A500指数及目标ETF的表现密切相关。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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