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兴证全球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兴证全球中证A500指数增强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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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22474(前端)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股票 |
发行日期 | 2024年11月28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 -- |
资产规模 | --- | 份额规模 | --- |
基金管理人 | 兴证全球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田大伟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8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4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证A500指数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中证A5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相对增强,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A5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其他非指数成份股(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采用指数复制结合相对增强的投资策略,即通过指数复制的方法拟合、跟踪中证A500指数,并在严格控制与业绩比较基准偏离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相对增强的组合管理,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误差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股票投资策略 (1)指数复制策略 本基金通过指数复制策略进行指数化投资。通常情况下,指数复制策略是指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在指数中的权重来确定成份股的买卖数量,并按照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作出相应调整,力争控制本基金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跟踪偏离度。 (2)指数增强策略 本基金在参考标的指数成份股在指数中的权重比例构建基本投资组合的同时,结合多因子量化选股和投资组合优化等方法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力求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具体而言,在数据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综合评价股票估值、成长、盈利、营运质量、事件特征、价量特征、以及分析师预期等方面,挑选出符合一定标准的股票并使用组合优化方法,综合考虑预期回报、预期风险、交易成本、以及持股集中度等因素,并辅以基本面分析等方法来替换部分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和更新个股的投资权重。增强性投资会加大投资组合相对标的指数的偏离度,因此本基金将对投资组合“跟踪误差”指标进行监控与评估,进而对增强性投资加以约束。 本基金将对组合运作绩效持续跟踪,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组合,力求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降低因份额申购或赎回导致基金仓位波动而带来的跟踪误差,从而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相关风险,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本基金将从基金持有的融券标的股票中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作为转融通出借交易对象,力争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厚投资收益。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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