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全称 |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100ETF联接A |
|---|---|---|---|
| 基金代码 | 022097(前端)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股票 |
| 发行日期 | 2024年11月11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11月26日 / 7.329亿份 |
| 资产规模 | 0.57亿元(截止至:2025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5488亿份(截止至:2025年09月30日) |
| 基金管理人 | 长城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 基金经理人 | 雷俊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2元(7次) |
| 管理费率 | 0.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2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2%(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 |
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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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目标ETF基金份额、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的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也可以适当参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所包含指数成份股以外的其他个股(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以更好地跟踪指数。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股票投资策略 基金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同时,还可通过买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来构建股票组合以申购目标ETF。因此对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投资,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个股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包括通过投资其他股票进行替代,以降低跟踪误差,优化股票组合的配置结构。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券进行调整。 目标ETF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交易所买卖或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于目标ETF的份额。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前提下,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健收益。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和收益性,适当参与债券投资。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且目标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通过投资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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