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创金合信润业央企债主题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创金合信润业央企债主题三个月定开债券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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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22041(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长债 |
发行日期 | 2024年09月03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09月06日 / 20.000亿份 |
资产规模 | 10.07亿元(截止至:2025年03月31日) | 份额规模 | 10.0002亿份(截止至:2025年03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创金合信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恒丰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金莉、成念良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30%(每年) | 托管费率 | 0.0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3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4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4%(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央企信用债指数收益率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以央企债为主要投资对象,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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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债券类别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债、信用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确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从而选择既能匹配目标久期、同时又能获得较高持有期收益的类属债券配置比例。 (4)信用类债券投资策略 对于信用类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下同),基金管理人将利用行业和公司的信用研究力量,对所投资的信用品种进行详细的分析及风险评估,依据不同信用债发行主体所处行业未来发展前景以及自身在行业内的竞争能力,对不同发行主体的债券进行内部评级分类。在实际投资中,投资人员还将结合个券流动性、到期收益率、税收因素、市场偏好等多方面因素进行个券选择,以平衡信用债投资的风险与收益。 本基金在信用债投资过程中,可投资的信用债信用评级范围为AA+、AAA级(有债项评级的以债项评级为准,无债项评级的以主体评级为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参照主体评级),前述不同评级信用债券占持仓信用债比例分别为0-50%、50%-100%。上述信用评级为债项评级,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若无债项评级的,参照主体信用评级。本基金将综合参考国内依法成立并拥有证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所出具的信用评级,评级机构以基金管理人选定为准。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基金规模变动、变现信用债支付赎回款项等使得投资比例不再符合上述约定,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或不再符合上述约定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约定。 (5)跨市场套利策略 跨市场套利是根据不同债券市场间的运行规律和风险特性,构建和调整债券组合,提高投资收益,实现跨市场套利。 (6)回购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比较回购利率和债券收益率等因素,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实施正回购融入资金并投资于债券等标的,以获取投资标的收益率超过回购资金成本的收益。 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央企债,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综合运用久期配置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债券类别配置策略、信用类债券投资策略、跨市场套利策略、回购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央企债主题界定 本基金将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等国务院各部委发布的央企名录明确央企发行人。本基金所界定的央企债,为以上央企发行人及其控股的1级和2级企业发行的债券,包括这类企业所发行的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 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或将不同;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期来看,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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