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发起式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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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21047(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4年03月25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03月26日 / 0.100亿份 |
资产规模 | 0.15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1413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平安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南京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丁琳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8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4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全收益指数(经汇率调整)*8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求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市场情绪、行业周期、资金供需情况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在评估未来一段时间各类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率、相关性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和调整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比例。本基金将持续追踪A股市场和港股市场的相对估值和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组合中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 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度挖掘红利主题股票的投资机会,综合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挖掘优质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1)“红利”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特征的股票作为符合红利主题的公司,构建基础股票池: 在过去两年中,至少有一年实施现金分红且两年平均现金分红率(现金分红/净利润)或股息率(现金分红/市值)处于市场前50%;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红利分配与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异常。 未来市场可能推出财产股息、负债股息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替代方式,本基金将关注在这些方式中能够提供优厚股东权益回报的公司。若因市场中的常见分红方式发生变化而导致红利主题股票的投资机会减少,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红利主题的界定方法进行变更,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2)红利主题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红利主题范畴选出基础股票池后,在此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挖掘出优质上市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在定性方面,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力、行业发展前景、市场地位、经营管理能力、人才资源、治理结构、研发投入、创新属性等因素,把握公司盈利能力的质量和持续性。 在定量方面,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基本面及财务报表信息,灵活运用各类财务指标评估公司的价值,筛选出经营相对稳健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在港股投资上,本基金将通过对行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报等方面的分析,重点考虑红利主题类港股相对于同类A股的估值优势,选择有估值优势与投资价值的标的股票。 (4)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制定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关注发行人有关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权重配置和标的选择。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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