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汇泉安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汇泉安阳纯债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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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20824(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长债 |
发行日期 | 2024年03月11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03月19日 / 2.054亿份 |
资产规模 | 0.00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0009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汇泉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江苏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沈鑫、杨宇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15元(3次) |
管理费率 | 0.3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2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指数收益率*60%+中债-地方政府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积极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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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银行存款、国债期货、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现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也不投资金融债(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主要包括资产类别选择、各类资产的适当组合以及对资产组合的管理。本基金将在利率预期分析及其久期配置范围确定的基础上,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银行存款、债券、同业存单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类属配置,进而确定具有最优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利率债投资策略 1、利率预期策略与久期管理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GDP、CPI、PPI、外汇收支及国际市场流动性动态情况等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国际与国内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在此基础上判断包括财政政策以及国内和主要发达国家及地区的货币政策、汇率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对市场利率水平和收益率曲线未来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和判断,结合债券市场资金及债券的供求结构及变化趋势,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久期配置。 当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以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动和债券组合久期的调整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目的。 本基金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的预期建立或改变组合期限结构。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动的方向,然后根据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的情景分析,构建组合的期限结构。具体来看,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1)骑乘策略是基于收益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相对较高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收益率的下滑来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2)子弹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收益率曲线较陡时;杠铃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端,适用于收益率曲线两头下降较中间下降更多的蝶式变动;梯式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的债券久期均匀分布于收益率曲线,适用于收益率曲线水平移动。 2、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地方政府债投资策略 1、票息配置策略 票息配置策略是指通过对债券发行量、市场参与机构配置偏好、税收政策变化等影响不同债券品种间相对供求关系的因素进行跟踪,判断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同业存单和地方政府债各品种间相对收益率走势,选取相近债券剩余期限到期收益率较高的债券品种进行配置。 2、个券选择策略 各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地方政府债发行量分布存在一定差异,通常发行量较大的债券市场流动性较好,发行量较少的债券则存在流动性折价。基于上述市场特征,个券选择策略根据单个地方政府债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地方政府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流动性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在适度分散的原则下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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