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中信建投质选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信建投质选成长混合发起式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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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9761(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3年11月15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3年12月01日 / 0.161亿份 |
资产规模 | 0.01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0110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中信建投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周户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4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将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通过综合考虑相关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及市场走势,结合经济、金融的政策调整、环境改变及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的配置比例,优化投资组合。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包括行业配置策略和个股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关注的重点包括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景和行业成功要素。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行业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与经济周期的关系等;对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结构,特别是业内竞争的方式、业内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的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的关键成功要素的判断,为预测企业内竞争的关键成功要素的判断,为预测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自下而上地精选具有行业地位、盈利能力强、公司治理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相对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1)定性分析包括: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良好、产业链变化趋势向上。公司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较高,市场竞争能力在行业中具有明显优势。公司的盈利模式成熟,具有竞争优势及可持续性。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稳定、管理规范,公司具有清晰的长期愿景与企业文化,信息透明。 2)定量分析包括:财务指标上,重点观察企业多年净资产收益率,兼顾主营业务收入增速、经营现金流、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等指标,选择财务状况良好稳健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估值指标上,以PE估值为主,通过历史横向对比,评估估值合理波动区间,同时考察PB、PEG、EV/EBITDA等估值指标,选择价值被低估、或者估值水平相对合理、与成长性相匹配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3、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通过对行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报等方面选择有估值优势与投资价值的标的股票。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作为投资标的。 参与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未来,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自减去对应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均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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