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博道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博道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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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9037(前端)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固收 |
发行日期 | 2023年10月09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3年10月24日 / 11.619亿份 |
资产规模 | 0.71亿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 份额规模 | 0.6946亿份(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博道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陈连权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0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2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 |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在尽量控制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前提下,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暂无数据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非属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其他同业存单、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力争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优化抽样复制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优化的方法,主要以标的指数的成份券构成为基础,综合考虑投资标的久期、流动性、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以及银行间和交易所成份券交易特性及交易惯例等情况进行优化,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替代性策略 当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因法规规定等其他原因,导致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无法满足投资需求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外寻找其他同业存单构建替代组合,对指数进行跟踪复制。 替代组合的构建将综合考虑久期、信用评级、到期收益率及剩余期限等基本匹配的原则,控制替代组合与被替代成份券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成份券的退市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据此制定成份券替代策略,并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按原基金份额锁定,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与原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相同;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同业存单指数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同业存单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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