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睿远稳益增强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睿远稳益增强30天持有债券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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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8757(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混合二级 |
发行日期 | 2023年09月06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3年09月19日 / 13.154亿份 |
资产规模 | 10.90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10.2630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睿远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侯振新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2元(3次) |
管理费率 | 0.6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3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CNY)收益率*3%+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3%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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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次级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采取“自上而下”分析的方式进行资产配置,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市场环境、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行业周期阶段等的评估分析,研判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债券、股票、现金等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从而实现本基金长期、持续、稳定增值。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研究方法,通过对上市企业的深度研究,精选具备投资价值的标的构建股票组合。宏观经济和行业研究内化在公司研究中,作为公司研究的重要部分,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研究作出客观的价值判断。 (1)个股精选策略 1)定性分析,筛选价值公司 发展潜力:在结构转型、产业升级的背景下,选择符合未来经济发展方向、行业竞争格局良好的上市公司; 核心优势:选择在产品、技术、创新能力、资源、品牌等方面具备长期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盈利可持续:选择企业盈利模式不可复制,但具有长期可持续性、稳定性的优质上市公司; 治理结构良好:选择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管理团队经验丰富、团结高效的上市公司,且公司发展战略清晰、合理、知行如一。 2)定量分析,挖掘成长空间 估值合理:相对估值为主,绝对估值为辅。相对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净率(PB)、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市销率(PS)、每用户平均收入(ARUP)等;绝对估值方法包括股利贴现模型(DDM)、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DCF)等,以此衡量股价是否处于合理的估值区间。 成长性较高:主要关注公司未来盈利的增长潜力,并借助企业的销售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经营性现金流量增长率等指标来考量公司的历史成长性。一般来说,如果上述指标能够持续保持同步增长,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则基本可以认为这个企业具有良好的增长能力。 盈利能力较强:从资产质量、业务增长、财务结构、利润水平、盈利构成、现金流特征、盈利可预测性等出发,关注具备领先优势、盈利质量较高、盈利能力较强的上市公司。 (2)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基本面良好、相对A股市场估值合理,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及注重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进行长期投资。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杠杆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将对回购利率与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等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间,从而确定是否进行杠杆操作。进行杠杆放大策略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参与分红原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计算;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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