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基金简称 | 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混合(FOF)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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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8162(前端) | 基金类型 | FOF-稳健型 |
发行日期 | 2020年05月06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3年03月27日 / -- |
资产规模 | 0.00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0004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宏利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张晓龙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1元(1次) |
管理费率 | 0.4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8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2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主要运用目标风险策略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的资产配置、基金优选,力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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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20%,非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80%,其中权益类资产为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混合型基金: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0%,二是最近4个季度末,每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50%。 基金经理可以在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研判、投资经验等,对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进行战术调整,但权益资产的向上、向下的战术调整幅度分别不得超过战略配置比例的5%、10%,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在10%-25%之间。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QDII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但基金中基金除外)、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在各个类型基金的筛选方面,本基金将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对基金池中的各类型基金计算其超额收益、绝对收益能力,对不同类型基金的基金经理投资能力进行评估,同时综合考虑基金规模、申购赎回特征、整体费率等方面,优选各个基金类型下的优质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面:首先,依据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而后,在各种类型的基金中进行优选。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策略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权益类、非权益类资产的目标配置比重进行资产配置。同时基金经理将结合资本市场实际发展情况,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各期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方面遵循严格的、纪律化的自上而下的决策流程。在战略资产配置层面,基金管理人将结合内外部的投资研究经验,对各大类资产的最近3~5年期间的投资回报进行展望,形成基金在各类资产的中长期的配置中枢。在短期内,基金管理人将结合当期宏观经济金融水平,对各类资产的短期风险水平进行估算,高配当前被低估的资产、低配被高估的资产。 具体来说,本基金将利用各类量化指标与宏观基本面研究,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引入战术资产配置,动态分配资产以符合投资组合的目标风险,使得不同环境中表现良好的资产都能为投资组合提供预期收益贡献。 在宏观分基本面分析上,经济周期的内生力量会受到政策周期的影响导致资产价值和价格偏移。因此,本基金将综合宏观、估值、情绪、政策等构建战术资产分配框架,对处于上升通道的强势资产,或短期趋势有大概率由弱转强的资产,将给予适当的超配;对处于下行通道的弱势资产,或短期趋势有大概率由强转弱的资产,将给予适当的低配。 为了更好通过资产配置实现投资组合的风险分散,本基金除国内股票资产、国内债券资产之外,还将结合大类资产间的相关性、预期表现的相对强弱,通过香港互认基金、QDII等方式参与海外资本市场的投资,同时积极参与商品市场,通过多元化的配置实现组合在投资风险方面的良好控制。 股票投资策略 在符合投资比例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沪深交易所内A股股票买卖等投资。本基金对公司基本面信息、财务信息、市场信息、投资者情绪信息等多方面数据进行处理和数量化研究,分析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估值、盈利能力、公司治理能力、流动性、动量等因素,采用数量化风险模型对组合进行优化,获取相对稳定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基金投资策略 基金经理对全市场中的公募基金进行筛选,优选风格明确、超额收益良好的基金构建重点投资池。基金经理对重点投资池的基金进行持续跟踪,对各基金的整体表现进行及时评估。在重点投资池的范围内,根据各基金的相对收益、下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表现进行重点、长期持有。 (1)备选基金池的构建 进入备选基金池的基金需符合的条件有: a.子基金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2年,最近2年平均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2亿元;子基金为指数基金、ETF和商品基金等品种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 b.如为上市基金份额,日均成交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c.基金份额不得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 d.子基金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 e.子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子基金基金经理最近2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f.中国证监会要求不能投资的其他基金不可进入备选基金池。 g.在特殊情况下,如某基金不满足b条件成交金额要求的,基金经理通过研究分析认为仍具备较高投资价值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进入备选基金池。 (2)基金的筛选与投资 在各个类型基金的筛选方面,本基金将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对基金池中的各类型基金计算其超额收益、绝对收益能力,对不同类型基金的基金经理投资能力进行评估,同时综合考虑基金规模、申购赎回特征、整体费率等方面,优选各个基金类型下的优质基金。 在具体基金的筛选方面,本基金主要基于量化度量指标,结合基金经理对各基金投资价值方面的主观判断能力,对各基金进行优选。 对于指数型基金,将根据组合投资需要,筛选跟踪标的指数的基金进行分析。具有相同跟踪标的指数的基金,将主要根据该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跟踪误差、信息比率等指标度量该基金的实际投资价值。基金将优选跟踪误差低、超额收益高以及基金经理稳定的基金作为重点投资对象,基金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基金的投资价值进行动态调整。 在主动管理类基金筛选方面,与指数型基金不同,主动管理类基金在投资策略方面没有明确的跟踪标的,因此基金经理结合定性、定量分析,筛选绩优基金。主要因子有:各基金在各类风格资产的超额收益能力,基金经理的稳定性,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基金的相对收益排名等多项指标。基金经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包含上述指标在内的各项指标进行动态调整,优选有效性高的指标构建多因子模型进行基金优选。基金经理基于量化优选模型结果,对综合评分较高的基金进行重点研究分析,结合自身的研究及调查分析,对上述基金的前瞻性投资价值进行最终评估。 在满足投资组合相关风险约束的前提下,分散化选取具有超额收益潜质的基金。使得本基金在享受资产配置方面产生的投资收益的同时,也能够享受到投资优质基金而带来的超额收益,以最大化组合投资收益。 本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方式如下: 1)申购(转换转入)和赎回(转换转出):其他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进行申购赎回或者按照其他基金的法律文件的约定以其他方式申赎其他基金。 2)二级市场方式:在二级市场进行上市基金的交易。 投资非自身管理的基金的,可以使用基金平台的服务。 当其他基金的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在符合本基金上述投资策略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本基金将在债券市场宏观分析基础上,结合蒙特卡洛模拟等数量化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定价,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每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A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转成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与原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相同;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Y类基金份额费用收取的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同时,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稳健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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