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方正富邦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方正富邦远见成长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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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7993(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3年03月01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3年03月16日 / 4.423亿份 |
资产规模 | 0.32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3490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方正富邦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吴昊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3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对上市公司及行业所处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和把握,精选具有成长优势的个股,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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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货币财政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等进行综合分析,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综合评估备选公司所处行业的整体情况以及公司价值估值状态,精选具备价格优势和持续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构建股票组合。此外,本基金还将及时跟踪并把握市场趋势和个股投资机会,增强组合收益。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深度挖掘个股,对企业未来进行分析和预测,精选出具有未来成长潜力并获取行业优势地位的上市公司,具体方向如下: 1)所处行业符合国家的战略发展方向,未来发展空间大; 2)核心技术或商业模式在行业中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和壁垒; 3)关注技术、产品、模式等创新,具有持续发展能力; 4)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管理水平优秀、激励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公开透明。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基于公司财务指标分析公司的基本面,选择财务指标和资产状况良好且未来发展空间较大的公司。具体的考察指标包括: 1)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ROE)、净利率、经营活动净收益/利润总额等; 2)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总市值等。 3、本基金将及时跟踪并把握市场趋势和个股的投资机会,通过对股票价格与价值相对波动和偏离程度的分析掌握买卖时机,在股价的波动过程中适时实现收益。此外,本基金将积极把握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特定行业或主题出现的投资机会,获取一定的超额收益。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公司;盈利能力较高、分红稳定或分红潜力大的公司;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定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关注发行人有关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权重配置和标的选择。 参与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融资发掘可能的增值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对冲系统性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理论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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