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广发医药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广发医药创新混合发起式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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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7963(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3年07月17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3年08月08日 / 0.510亿份 |
资产规模 | 0.06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0595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段涛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6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55%+人民币计价的恒生医疗保健指数收益率*20%+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的基本面研究,选择医药创新相关主题的优质企业进行投资,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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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股票、债券市场的运行状况与风险收益特征,通过自上而下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国家政策、市场流动性和估值水平等因素,判断金融市场运行趋势和不同资产类别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的相对投资价值,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评估,从而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依据各因素的动态变化进行及时调整。 在境内股票和香港股票方面,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行两地股票的配置:(1)宏观经济因素;(2)估值因素;(3)政策因素(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4)流动性因素等。 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1、主题挖掘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医药创新相关主题的上市标的,即参与医药创新产业链的优质公司,包括创新药(化学药、中药、生物药、原料药)、医疗器械、医药生产、参与医药创新产业链的医药销售、细胞和基因治疗及研发、医疗服务以及相应新兴诊疗技术等领域。同时,随着市场环境不断变化,相关主题的上市公司范围也会相应变化。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相关主题概念和投资范围的认定。 2、行业配置 本基金将主要通过“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创新医药行业优质企业进行配置,在构建组合过程中将对组合的细分行业构成进行权衡和持续优化,以保持组合的分散性和保证流动性,降低投资风险。 3、股票配置 在主题契合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及其它投资分析工具,自下而上方式精选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成长性的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定性方面,本基金从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市场前景、商业模式和公司治理等方面分析,判断公司盈利质量和成长的可持续性。定量方面,本基金将主要从财务分析与估值分析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精选其中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构建股票组合。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考虑到香港股票市场与A股股票市场的差异,对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除按照上述“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还将结合公司基本面、国内经济和相关行业发展前景、香港市场资金面和投资者行为,以及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发展前景和货币政策、主流资本市场对投资者的相对吸引力等因素,精选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港股通标的股票。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资产若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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