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全称 | 易米低碳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易米低碳经济股票发起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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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代码 | 017165(前端)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 发行日期 | 2023年01月16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3年03月14日 / 0.967亿份 |
| 净资产规模 | 0.47亿元(截止至:2025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3998亿份(截止至:2025年09月30日) |
| 基金管理人 | 易米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 |
| 基金经理人 | 黄晓峰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通过深度挖掘低碳经济主题相关的投资机会,集中投资于低碳经济主题相关的优质企业,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得基金的长期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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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上市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沪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及包括深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跟踪考量宏观经济变量及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各项政策,判断经济周期当前所处的位置及未来发展方向,并通过监测重要行业的产能利用与经济景气轮动研究,调整股票资产和固定收益资产的配置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1)低碳经济主题的界定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以应对碳基能源对气候变暖的影响为要求,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 本基金重点关注随着未来经济的发展、人口结构变化、环境与资源的制约以及国家政策目标和国际承诺的兑现带来的低碳经济主题相关的投资机会;以及其他各种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新产业、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带来的中长期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认可的低碳经济主题包括: 1)电力领域:包括光伏、风电、核电、水电、分布式发电、储能系统、特高压、智慧电网; 2)工业领域:指在工业生产环节中,通过技术升级与工艺改造减少碳排放量,涉及钢铁、化工和机械设备行业。其中:钢铁行业主要关注绿色生产工艺改造,包括特种钢铁、电炉炼钢和氢能炼钢,实现钢铁生产脱碳;化工行业主要关注研发化工新材料和新技术,实现非化石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促进节能减排;机械设备行业主要关注两方面,一是新能源设备,主要满足下游新能源装机量需求,包括光伏设备、锂电设备、水电及风电设备、天然气设备及其核心零部件企业;二是新设备替代传统机械设备的转型,包括轨道交通设备、节油发动机和自动化设备; 3)交通领域:包括新能源车及其核心零部件(动力电池、核心资源与材料); 4)新材料领域:包括新型环保材料; 5)建筑领域:包括环保建材、装配式建筑; 6)公共领域:主要投资领域为环保装备和污染处理,包括废水、废气、废渣、土壤污染的监测、处置设备与材料; 7)农业领域:包括林业等提供负碳的领域; 8)助力于实现低碳目标的相关技术领域:包括节能环保、碳监测、碳交易、碳金融、负碳技术以及高端智能制造技术。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进行股票投资。基金管理人在行业分析的基础上,选择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稳健、业绩优良、具有可持续增长前景或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合理价格买入并进行中长期投资。本基金股票投资具体包括行业分析与配置、公司财务状况评价、价值评估及股票选择与组合优化等过程。 1)行业分析与配置 本基金将根据各行业所处生命周期、产业竞争结构、近期发展趋势等数方面因素对各行业的相对盈利能力及投资吸引力进行评价,并根据行业综合评价结果确定股票资产中各行业的权重。 2)公司财务状况评估 在对行业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的基本财务状况进行评估。结合基本面分析、财务指标分析和定量模型分析,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筛选,剔除财务异常和经营不够稳健的股票,构建基本投资股票池。 3)价值评估 基于对公司未来业绩发展的预测,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等方法评估公司股票的合理内在价值,同时结合股票的市场价格,挖掘具有持续增长能力或者价值被低估的公司,选择最具有投资吸引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4)股票选择与组合优化 综合定性分析与定量价值评估的结果,选择定价合理或者价值被低估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股票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水平对组合进行优化,在合理风险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监控组合中各个证券的估值水平,在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其内在合理价值时适时卖出证券。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将优选基本面因素良好、估值水平合理的港股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有效利用基金资金及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将以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为基金资产提供稳定收益为主要目的,适时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进行投资。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资金流动情况,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和收益率曲线变动的趋势及幅度,确定组合久期,优化基金资产在利率债、信用债以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之间的配置比例,在精选个券的基础上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期权合约进行投资。本基金基于对证券市场的判断,结合期权定价模型,选择估值合理的股票期权合约。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建立期权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票期权的投资审批事项,以防范股票期权投资的风险。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通过利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从而实现套期保值;同时,还可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对投资组合的仓位进行及时调整,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从而实现有效管理。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积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通过对国债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时,将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同时具有债券与权益类证券的双重特性。本基金利用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债券底价和到期收益率、信用风险来判断其债性,增强本金投资的安全性;利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转股溢价率、基础股票基本面趋势和估值来判断其股性,在市场出现投资机会时,优先选择股性强的品种。综合选择安全边际较高、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的品种进行投资,获取超额收益。同时,关注可转债和可交换债流动性、条款博弈、可转债套利等影响转债及可交换债投资的其他因素。 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将综合考虑融资成本、保证金比例、冲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信用资质等条件,选择合适的交易对手方。同时,在保障基金投资组合充足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融资杠杆风险的前提下,确定融资比例。 其他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对基金投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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