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富国鑫汇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基金简称 | 富国鑫汇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发起式(FOF)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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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6964(前端) | 基金类型 | FOF-均衡型 |
发行日期 | 2023年04月06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3年05月17日 / 0.710亿份 |
资产规模 | 0.81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7703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王登元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6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2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2%(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汇率估值折算)*10%)*X值%+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00-X值)%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依照下滑曲线进行大类资产配置,随着目标日期临近逐渐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灵活投资于多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和其他资产,在力争实现养老目标的前提下,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目标日期后,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基金优选,追求基金长期稳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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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高于基金资产的60%。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15%,投资于商品基金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10%,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资产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 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包括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下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
本基金采用目标日期策略,即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并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出优质基金组成投资组合,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资产配置策略 1、战略资产配置 本基金充分考虑投资者在职业生涯中人力资本和金融资本的不断变化、中长期投资对投资风险的承受能力的变化等因素,设定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目标比例随时间变化的路径,即下滑曲线。 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和偏股混合型基金。其中,偏股混合型基金是指至少满足以下一条标准的混合型基金: (1)基金合同约定的股票、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基金最近4期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股票、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 本基金将在预先设定的下滑曲线的基础上,基于对宏观经济与资本市场环境的审慎分析,结合定量和定性研究,确定最终投资比例,以求达到风险收益的最佳平衡。 本基金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如下表所示: 时间段 下滑曲线值 权益类资产下限 权益类资产上限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3.70% 18.70% 43.70% 2024 31.70% 16.70% 41.70% 2025 30.00% 15.00% 40.00% 2026 28.50% 13.50% 38.50% 2027 21.70% 6.70% 31.70% 2028 20.70% 5.70% 30.70% 2029 19.90% 4.90% 29.90% 2030 15.90% 0.90% 25.90% 2031 15.40% 0.40% 25.40% 2032 14.90% 0.00% 24.90% 2033 14.40% 0.00% 24.40% 2034 14.00% 0.00% 24.00% 2035 13.60% 0.00% 23.60% 具体各年份下滑曲线及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占比按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中业绩比较基准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因素调整各年下滑曲线值及权益类资产占比,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实际投资与预设的下滑曲线可能存在差异。 2、战术资产配置 战术资产配置根据短期政策与法规的变化、证券市场情况变化、利率走势、经济运作周期、市场情绪等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综合衡量各资产类别的收益潜力、相关性以及相对吸引力,进而提出局部配置变化方案,从而起到提高风险收益比的作用。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注重控制股票市场下跌风险,力求分享股票市场成长收益。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以价值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精选基本面良好、有长期投资价值的优质企业,并通过分散投资、组合投资,降低个股风险与集中性风险。 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通过严格的量化规则筛选有潜在投资价值的标的纳入研究范围,另一方面结合所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和投研文化等定性因素进行二次研判,双重维度力求筛选出中长期业绩稳定的优秀基金。 对于权益类基金,本基金基于权益类基金投资目标的不同,将标的基金分为主动和被动两大类。其中,针对主动管理类基金,本基金从基金风格、业绩表现、稳定性、规模变化等多角度进行分析,选取出预期能够获得良好业绩的基金;针对被动管理类基金,本基金从标的指数表现、跟踪误差、超额收益、规模变化等多角度进行分析,选取出表现稳定,符合未来市场发展方向的基金。同时,本基金还将通过分析基金经理的投资风格、投资逻辑等因素,对标的基金的业绩稳定性、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进行筛选。 对于固定收益类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基金规模、历史业绩表现、净值回撤等指标进行筛选,优先选取规模较大、历史业绩稳定的固定收益类基金,力争实现目标风险下的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还将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回顾和动态调整,剔除不再符合筛选标准的标的基金,增加符合筛选标准的基金,以实现基金投资组合的优化。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将自下而上精选具有健康的商业模式、领先的行业竞争优势、良好的公司治理、广阔的发展空间、估值合理的港股通标的股票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公募REITs投资策略 对于公募REITs,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基金资产配置策略,针对公募REITs的底层基础资产所属的行业周期(供需结构、运营收入和资产价格波动等)、以及其他可比投资资产项目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来判断公募REITs持有基础资产项目当前的投资价值以及未来的发展空间,同时结合公募REITs流动性及估值等因素,研究并精选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REITs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REITs,也可以选择不投资公募REITs。 其他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本基金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 5、每份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获得份额的持有期限按原份额的持有期限计算,即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与原份额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相同;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本基金属于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中基金,2035年12月31日为本基金的目标日期。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目标日期止,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将随着时间逐渐接近目标日期而逐步降低。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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