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永赢佳瑞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永赢佳瑞12个月持有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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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6828(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债 |
发行日期 | 2023年03月17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 -- |
资产规模 | --- | 份额规模 | --- |
基金管理人 | 永赢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北京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黄韵、卢绮婷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6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6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8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8%(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3%+恒生指数收益率(按估值汇率折算)*2%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以获取绝对收益为目标,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控制回撤风险,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回报。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等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综合运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固定收益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力求控制风险并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保值。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在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的基础上,动态优化调整权益类、固定收益类、商品类等大类资产的配置。 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理念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行筛选。 (2)个股投资策略 在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策略从定性及定量的双重角度挖掘优质个股。本基金将通过基本面分析等定性分析方法对上市公司竞争优势、管理架构、盈利模式等进行评判,同时结合估值分析等定量分析方法,通过运用股利折现模型、现金流折现模型、剩余收入折现模型、P/E模型、P/B模型、EV/EBIT模型等筛选出估值合理、持续成长潜力大的优质个股。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在上述行业配置和个股投资策略下,比较个股与A股市场同类公司的情况,优选具备行业景气、前景优质的公司进行重点配置。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市场利率和信用利差的变动趋势,关注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下同)收益率受信用利差曲线变动趋势和信用变化两方面影响,同时采取久期控制、收益率曲线配置和券种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把握债券市场投资机会,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同时根据需要进行积极操作,以提高基金收益。 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下同)的外部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不低于AA(含),其中评级为AA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比例不超过20%,评级为AA+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比例不超过50%,评级为AAA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比例不低于50%。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评级下降、基金规模变动、变现信用债支付赎回款项等使得投资比例不再符合上述约定,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或不再符合上述约定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约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比例要求。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审慎筛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以及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的品种,并以合理的价格买入,争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均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与该原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一致;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通知基金托管人,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