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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基金全称南方新材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新材料股票发起A
基金代码016449(前端)基金类型股票型
发行日期2022年12月20日成立日期/规模2023年03月21日 / 0.138亿份
资产规模0.10亿元(截止至:2024年03月31日)份额规模0.1304亿份(截止至:2024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基金托管人邮储银行
基金经理人张磊成立来分红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1.20%(每年)托管费率0.20%(每年)
销售服务费率0.00%(每年)最高认购费率1.2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2%(前端)
最高申购费率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1.50%(前端)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新材料主题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恒生原材料业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跟踪标的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直接从基金产品中扣除,具体计算方法及费率结构请参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重点投资于新材料主题相关证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对证券市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并据此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依托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紧密跟踪中国产业结构的发展方向,精选质地优秀、具备长期价值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投资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策略。 (1)“新材料”主题的界定 新材料是指新出现的或正在发展的具有优异性能或特殊功能的材料,或是传统材料改进后性能明显提高或产生新功能的材料。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新材料产业包括先进钢铁制造、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六大子类,包括46个细分产业。其中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主要包括先进基础材料(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建筑材料、先进轻纺材料等)、关键战略材料(高端装备特种合金、高性能分离膜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宽禁带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前沿新材料(石墨烯、金属及高分子增材制造材料、形状记忆合金、自修复材料、智能仿生与超材料、液态金属、新型低温超导材料、低成本高温超导材料等)。 本基金界定的新材料主题主要涵盖为新材料提供核心基础原材料,或从事新材料研发、生产、加工,或当前非主营业务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隶属于新材料产业但未来这些产品或服务有望成为主要利润来源的公司,具体包括: 1)锂电池用材料、光伏用材料、风电用材料、其他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型电池用材料、电工电网用材料等电气设备、电源设备和新能源动力系统中使用的基础材料; 2)各类化学纤维、化学原料、塑料及其制品、人造橡胶及其制品等基础化工材料; 3)石英纤维、碳纤维、玻璃纤维、陶瓷、超导材料、各类膜材料、树脂吸附材料、填充材料、微球材料、仿生材料等基础物理材料; 4)特种钢材、高温合金、铸造材料、锻造材料等应用在新兴领域的钢铁加工材料; 5)煤化工产品、钠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石墨烯等煤炭深加工材料; 6)信号传输载体材料、导热材料、导电材料、折叠材料、铝合金、工程塑料等在半导体、通信、电子产品、汽车、轻工业生产中加工使用的各类化学材料、金属材料、结构件、功能件; 7)各类贵金属、工业金属、稀有金属及其合金等加工材料,包括稀土、钛、铝、铜、新能源金属的各类有色金属深加工材料。 本基金将对新材料主题相关行业及上市公司进行密切跟踪,未来随着科技进步及商业模式发展,新材料行业的外延将可能会不断扩大,相关上市公司的范围也会相应改变。在不改变本基金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经履行适当必要的程序后,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新材料主题的界定标准。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个股投资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策略。 1)定性分析 在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挑选全部或部分具备以下特征的上市公司: A、新经济体制下受益于改革,分享改革红利的企业; B、公司所处的行业符合国家的战略发展方向,并且公司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C、具备一定竞争壁垒的核心竞争力; D、公司具有良好的治理结构,从大股东、管理层到中层业务骨干有良好的激励机制,并且企业的信息披露公开透明; E、公司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有成长优势、财务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个股。 A、成长性指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和收入增长率等; B、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率、经营活动净收益/利润总额等; C、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和总市值; D、成长竞争力指标:公司市占率、研发费用绝对额以及占收入比例、研发人员数量、专利数量等。 (3)组合股票的投资吸引力评估分析 本基金利用相对价值评估,形成最终的股票组合进行投资。相对价值评估主要运用国际化视野,采用专业的估值模型,合理使用估值指标,将国内上市公司的有关估值与国际公司相应指标进行比较,选择其中价值被低估的公司。本基金采用包括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股息贴现模型、市盈率法、市净率法、PEG、EV/EBITDA等估值方法。力争选择最具有投资吸引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4)投资组合构建与优化 基于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预期收益及风险特性,对组合进行优化,在合理风险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监控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在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其内在合理价值时适时卖出证券。 (5)港股通股票投资 除上述个股投资策略外,本基金还将关注以下几类港股通股票: A、在港股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中资公司; B、具有行业稀缺性的香港本地和外资公司; C、港股市场在行业结构、估值、AH股折溢价、股息率等方面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标的。 (6)存托凭证投资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定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关注发行人有关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权重配置和标的选择。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进行交易。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整体风险的目的。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3)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股票期权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备兑开仓、delta中性等策略适度参与股票期权投资。 本基金将关注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前述衍生工具,本基金将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和估值政策,在充分评估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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