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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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6446(前端) | 基金类型 | 货币型-普通货币 |
发行日期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2年12月26日 / -- | |
资产规模 | 1.76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1.7560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财通资管 | 基金托管人 | 中登公司 |
基金经理人 | 王珊、朱红、费钦予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40%(每年) | 托管费率 | 0.0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25%(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力求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与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暂无数据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1、现金; 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债券回购; 4、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投资于本条第4项的,其中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主体信用评级和债项信用评级均应当为最高级;超短期融资券的主体信用评级应当为最高级。发行人同时有两家以上境内评级机构评级的,按照孰低原则确定评级。本基金持有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逆回购质押品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主要为投资人提供现金管理工具,通过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同时充分把握市场短期失衡带来的套利机会,在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市场环境,结合各债券品种之间的流动性、相对收益水平、信用等级、参与主体资金的供求变化及到期期限等因素,灵活运用哑铃形策略、梯形策略及纺锤形策略等,确定组合中各债券品种的配置比例。 剩余期限结构配置 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短期资金市场利率波动、资金供求、市场结构变化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对利率期限结构变动趋势进行研判,预测货币市场利率水平,确定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及期限分配结构。当预期短期利率上升时,缩短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当预期短期利率下降时,适度延长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个券选择,构建投资组合 构建不同券种的收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对货币市场工具进行估值,确定价格中枢的变动趋势,在综合考虑风险收益匹配水平及流动性的基础上,投资于各类属债券中价值低估的个券。在保证投资组合低风险、高流动性的前提下,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投资环境的变化相机调整,尽可能提升组合的收益。 现金流均衡管理策略 对市场资金面的变化及本基金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现金库存管理、回购滚动操作、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安排及资产变现等措施,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现金流,在保证基金资产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充分把握市场短期失衡带来的套利机会 由于市场分割、信息不对称、发行人信用等级发生突然变化等情况会造成市场在短期内的非有效性;由于新股、新债发行以及季节效应等因素会使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发生短期失衡。本基金管理人将积极把握由于市场短期失衡而带来的套利机会,通过跨市场套利、跨品种套利、跨期限套利、正回购放大等策略获取超额收益。 债券回购杠杆策略 本基金将在市场资金面和债券市场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个券分析和组合风险管理结果,积极参与债券回购交易,放大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追求固定收益类资产的超额收益。
1、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收益支付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 3、本基金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列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暂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计算当日暂估收益,并在月度分红日根据实际未付收益按月支付; 4、本基金根据每日暂估收益情况,将当日暂估收益计入投资人账户,每一基金份额计提的收益相等,若当日暂估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暂估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暂估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收益月度支付时,如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未结转收益为正,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如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未结转收益等于零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如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未结转收益为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基金份额,遇投资者剩余基金份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内部应急机制保障基金平稳运行; 6、投资者解约情形下,按照当期收益分配期间收益率与解约日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孰低的原则计付收益; 7、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分配权益,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收益分配权益;T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分配权益,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收益分配权益; 8、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9、如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权以登记机构在权益登记日登记的份额体现其持有的权益; 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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