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申万菱信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申万菱信兴利债券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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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5432(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混合二级 |
发行日期 | 2022年04月12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2年06月01日 / 2.021亿份 |
资产规模 | 0.00亿元(截止至:2024年04月01日) | 份额规模 | 0.0001亿份(截止至:2023年12月29日) |
基金管理人 | 申万菱信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浙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沈科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2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国债券总指数(全价)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恒生指数收益率*2%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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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优势,通过对宏观经济基本面(包括经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流动性水平(包括资金面供求情况、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的深入研究分析以及市场情绪的合理判断,紧密追踪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三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并据此对本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类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股票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以增加基金收益。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首先研究分析不同行业的盈利模式、与宏观经济周期的关系以及行业自身的生命周期,之后在判断当期宏观经济所处周期位置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的盈利模式,优选当期盈利增长最为确定及增速较快的行业,进行重点配置。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拟配置的行业内部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筛选个股。 定量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对价值指标、成长指标、盈利指标等公开数据的细致分析,考察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盈利质量、成长能力、运营能力以及负债水平等方面,初步筛选出财务健康、成长性良好的优质股票。 定性的方法主要是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由公司的研究人员采用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办法对拟投资公司的投资价值、核心竞争力、主营业务成长性、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能力、商业模式等进行定性分析以确定最终的投资目标。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主要投资于符合上述选股标准的中国公司股票。本基金将重点关注: 1)A股稀缺性行业个股,包括优质中资公司、A股缺乏投资标的行业; 2)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这类企业应具有良好成长性或为市场龙头; 3)符合内地政策和投资逻辑的主题性行业个股; 4)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挖掘具有长期价值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主要分析维度包括存托凭证所属公司的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自身竞争优势、估值水平、治理结构等。具体而言,将通过分析所处市场的经济增速和前景、财政货币汇率产业等政策,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竞争格局、政策友好度等,通过分析公司的收入增速、净利润增速、毛利率变化等成长性指标,PE、PB、PE/G、EV/EBITDA、PS、股息率、DCF等估值指标,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营运指标,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等偿债能力指标,收现比、净现比、自由现金流等现金流量指标,选出成长性良好、竞争优势突出、经营质量高、现金流稳定、有一定估值吸引力的公司作为备选品种。然后再通过与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行业估值水平、自身历史估值水平及国际市场估值水平进行比较,评估其投资价值。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如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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