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中欧养老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欧养老产业混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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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2778(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16年03月28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06月30日 / -- |
资产规模 | 3.82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1.4332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中欧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许文星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8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及现金等)、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强调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趋势分析有机结合进行前瞻性的决策。综合考虑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市场发展趋势、风险控制要求等因素,制定本基金资产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1、养老产业的界定: 本基金所界定的养老产业是指伴随我国人口老龄化及人口年龄结构转变而催生的以服务老年人群为目标的相关产业,旨在提供包括:1)满足老年人所需的家政服务;2)满足老年人所需的医疗保健服务;3)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衣食住行服务;4)满足老年人所需的休闲娱乐服务。 与老年人相关的家政服务:包括日常看护、疾病护理、心理开导等方向。落实到行业层面,主要包括申万一级行业中的电子、通信、医药生物。 与老年人相关的医疗保健服务:包括养生保健、监护诊断、治疗康复等方向。 落实到行业层面,主要包括申万一级行业中的医药生物、机械设备、轻工制造、通信、计算机。 与老年人相关的衣食住行服务:包括养老地产、日常消费、金融保险等方向。 落实到行业层面,主要包括申万一级行业中的农林牧渔、家用电器、食品饮料、纺织服装、交通运输、房地产、商业贸易、银行、非银金融、传媒。 与老年人相关的休闲娱乐服务:包括旅游娱乐、老年大学、老年健身等方向。 落实到行业层面,主要包括申万一级行业中的休闲服务、传媒、公用事业。 未来随着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本基金对养老产业的界定范围发生变动,本基金可调整对上述主题界定的标准,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 如未来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对行业分类标准进行调整,则本基金亦将酌情进行相应调整。如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不再发布行业分类标准,本基金将根据对养老产业的界定,选择符合相应主题范畴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因上述原因使得本基金持有的养老产业股票的比例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在三十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调整。 2、个股投资策略: 在上述养老产业界定的基础上,本基金将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从价值和成长等因素对个股进行选择,精选估值合理且成长性良好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1)定量分析 本基金结合盈利增长指标、盈利质量指标、估值指标、现金流量指标等与上市公司经营有关的重要定量指标,对目标上市公司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并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质量和经营效率进行分析,为个股选择提供依据。 (2)定性分析 本基金认为股票价格的合理区间并非完全由其财务数据决定,还必须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增长的可持续性、技术专利优势、市场拓展能力、创新能力等定性因素,给予股票一定的折溢价水平,并最终决定股票合理的价格区间。 根据上述定量和定性分析的结果,本基金进一步从价值和成长两个维度对股票进行评估。 (3)对于存托凭证的投资,本基金将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优质上市公司;并最大限度避免由于存托凭证在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差异而或有的负面影响。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各类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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