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南方中国新兴经济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 基金简称 | 南方中国新兴经济9个月持有期混合(QDII)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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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2585(前端) | 基金类型 | QDII-混合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1年07月26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08月10日 / 4.521亿份 |
资产规模 | 0.13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1421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黄亮、王士聪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1.2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MSCI中国指数收益率*50%+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恒生指数收益率*35%+人民币同期活期存款利率*1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于中国新兴经济主题股票,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暂无数据
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境外市场。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含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下同))、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在投资香港市场时,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 本基金可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境外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有关证券借贷交易的内容以专门签署的三方或多方协议约定为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对证券市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并据此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依托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在中国新兴经济领域,努力挖掘质地优秀、具备长期价值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在个股的选择上着重于“自下而上”的基本面选股,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策略。 (1)中国新兴经济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新兴经济主题投资范围包括以创新的视角和维度在消费、科技、医疗、互联网、新能源、前沿材料、高端制造等行业中,发掘出的以新兴技术、新兴模式、新兴业态等特征为代表驱动价值增长的企业以及在金融、地产、能源等行业中具备技术创新升级、模式创新转型和业态创新融合潜力的企业。具体包括: A、新兴技术,指受益于新的技术形态的相关产业。新兴技术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往往同时具有市场需求前景广阔、产业带动效应强、未来商业价值高等特点。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方向来看,绿色环保、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互联网、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均属于创新技术相关的范畴。 B、新兴模式,指受益于商业模式创新相关产业。商业模式创新代表了创新型的商业思维和商业逻辑,往往伴随新技术、新制度而产生,同时又推动了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例如:互联网渗透率的提升和共享理念的普及加速了商业模式的创新步伐,商业模式的转变改变了传统的业态,也带来了投资机遇。本基金将在跟踪研究商业模式创新的基础上,挖掘出受益于此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的行业以及潜力公司。 C、新兴业态,指受益于制度创新或者经济结构转型的相关产业,尤其是消费领域不断涌现的新品牌、新渠道、新业态,以及线上线下融合过程中的平台公司、实体公司和第三方软件服务商。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制度创新、政策创新以及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对于相关行业和产业的影响。在新的时代里,“信息化、SaaS化、移动化、AI化”会迅速推进,重塑社会中的各个行业,带来更大幅的社会进步和更广阔的投资机遇。 与新兴经济主题相关的产业识别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经济和技术的持续发展,可能会出现新的符合新兴经济特征的产业,届时本基金将其纳入投资体系之中,剔除不再符合新兴经济特征的产业。 本基金投资主题中,“中国新兴经济”范畴内的证券,是指业务和关系主要在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或中国市场(含港澳台地区)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其主要办公场所位于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的企业发行的普通股、优先股、债券、存托凭证、期权、互换合约,或以上述企业为主体的股指期货、基金、ETF等符合“新兴经济”定义的投资品种。 (2)定性分析 从选股标准的角度,本基金主要挑选全部或部分具备以下特征的上市公司: A、持续高景气度的行业 高景气度行业的特点:行业商业模式逐步趋于完善和成熟、行业竞争格局逐步清晰、行业具有广阔的成长空间。 B、在行业内具备相对竞争优势,公司“护城河”足够宽 新经济往往跟研发成果息息相关,因此要重点关注研发投入高、研发能力强、产品布局超前、专利数量多的公司。 C、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的水平直接关系到公司长期发展的天花板的高低,要多维度对公司治理进行评 级,从中选择公司治理水平优秀的公司。主要标准有:治理结构合理性、管理团队稳定性、 是否有管理层激励机制等。 D、公司创造价值的能力 本基金将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特性及公司本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股票估值方法。主要的分析指标:企业价值/销售收入(EV/SALES)、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FCFE)等。通过估值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力争发掘出价值被低估或估值合理的股票。 (3)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有成长优势、财务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个股。 A、成长性指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和收入增长率等; B、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率、经营活动净收益/利润总额等; C、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和总市值; D、成长竞争力指标:公司市占率、研发费用绝对额以及占收入比例、研发人员数量、专利数量等。 (4)组合股票的投资吸引力评估分析 本基金利用相对价值评估,形成最终的股票组合进行投资。相对价值评估主要运用国际化视野,采用专业的估值模型,合理使用估值指标,将国内上市公司的有关估值与国际公司相应指标进行比较,选择其中价值被低估的公司。本基金采用包括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股息贴现模型、市盈率法、市净率法、PEG、EV/EBITDA等估值方法。力争选择最具有投资吸引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5)投资组合构建与优化 基于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预期收益及风险特性,对组合进行优化,在合理风险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监控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在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其内在合理价值时适时卖出证券。 (6)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定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关注发行人有关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权重配置和标的选择。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进行交易。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和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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