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惠升惠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惠升惠益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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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1536(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债 |
发行日期 | 2021年05月17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05月25日 / 2.206亿份 |
资产规模 | 0.28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3156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惠升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渣打银行(中国) |
基金经理人 | 陈桥宁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8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0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与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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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通过主动管理投资策略,在主要配置债券资产的前提下,适当配置权益类资产,达到增强收益的目的。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对宏观经济政策及证券市场整体走势进行前瞻性研究,同时紧密跟踪资金流向、市场流动性、交易特征和投资者情绪等因素,兼顾宏观经济增长的长期趋势和短期经济周期的波动,在对证券市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及各类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合理调整股票资产、债券资产和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权重,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实现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理念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行筛选。 (2)个股精选策略 1)核心竞争力评估 判断一个公司的主营业务或产品在该行业内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以及该竞争力的壁垒和可持续性。本基金将选择在行业内具备较强核心竞争力,而且该竞争力由于品牌、管理、机制等方面的优势而具有较强壁垒的公司。 2)财务分析 本基金将对备选股票进行财务模型分析,重点考察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水平、表外业务等方面,选择盈利能力强、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现金流充裕、表外业务风险可控的标的,剔除具备较大财务风险和隐患的标的。 3)公司治理结构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是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是保证上市公司谋求股东价值最大化的重要因素。本基金认为具有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公司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①公司治理框架保护并便于行使股东权利,公平对待所有股东;②尊重公司相关利益者的权利;③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④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运作透明;⑤公司股东能够对董事会成员施加有效的监督,公司能够保证外部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地履行审计职责。不符合上述治理准则的公司,本基金将给予其较低的评级。 4)估值水平评估 股票估值水平(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市现率等)是判断其投资价值的重要衡量标准。本基金将考察备选股票的绝对和相对估值水平,并结合前述在核心竞争力、财务分析和公司治理方面的结论共同决定对相关股票的投资决策。 (3)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仅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基本面良好、相对A股市场估值合理,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及注重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进行长期投资。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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