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广发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广发价值优选混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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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1135(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1年03月12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03月22日 / 13.750亿份 |
资产规模 | 1.37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1.2954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王明旭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4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人民币计价的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通过对公司及行业所处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和把握,自下而上地精选具有综合比较优势、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公司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短期融资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其股票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在基金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环境、所投资主要市场的估值水平、证券市场走势等进行综合分析,合理地进行股票、债券等配置。在境内股票和香港股票方面,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行两地股票的配置: (1)宏观经济因素; (2)估值因素; (3)政策因素(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 (4)流动性因素等。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综合评估备选公司所处行业的整体情况以及公司价值估值状态,精选同行业具有综合比较优势、价值被相对低估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1)定量分析 本基金股票投资中将着重关注股票的市净率(PB)、净资产收益率(ROE)及其变化趋势,此外还将关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率、经营现金净流量等财务指标,作为辅助指标评价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具体而言,在个股选择层面,本基金主要采用价值型选股策略进行选择,通过横向和纵向上的市净率(PB)对比分析,并结合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ROE)的稳定性及其变化态势,来研判上市公司的估值合理性;同时辅以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率、经营现金净流量等财务指标分析上市公司经营的稳健性;精选其中价值存在低估、基本面优良稳定、估值水平有望提升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2)定性分析 本基金在定量分析选取出的股票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定性分析,从市场前景、公司治理结构及竞争优势等方面精选出未来成长空间大、竞争格局好、竞争优势突出、成长可持续性强的股票。 ①在市场前景方面,需要考量的因素包括市场的广度、深度、政策扶持的强度以及上市公司利用科技创新能力取得竞争优势、开拓市场、进而创造利润增长的能力。 ②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劣对包括公司战略、创新能力、盈利能力、竞争优势乃至估值水平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本基金将从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评价、战略定位和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评价。 ③在竞争优势方面,需要评估公司所处行业进入壁垒、产品份额、产品定价能力及成本控制能力、技术水平及创新能力。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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