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信澳周期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信澳周期动力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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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0963(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0年12月15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0年12月30日 / 5.646亿份 |
资产规模 | 8.01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6.4250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信达澳亚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吴清宇、张明烨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2%(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资源优选指数收益率*45%+中证先进制造100策略指数收益率*4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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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在对宏观经济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对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的评估,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和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相结合的方法,寻找具备基本面健康、估值有优势、竞争优势强的合理投资标的进行投资。 1、周期动力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所定义的周期动力主题是指和国内或国际经济波动相关性较强的行业,其行业走势与整体经济走势较为相关,行业及个股的基本面和估值面随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变化而变化。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4大类行业: (1)上游行业:采掘、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筑材料等与原材料和能源相关的行业; (2)中游行业:机械设备、国防军工、交通运输、电气设备、计算机轻工制造、建筑装饰等与工业相关的行业; (3)下游行业:电子、家用电器、纺织服装、汽车、休闲服务、传媒、商业贸易等与消费相关的行业; (4)金融地产:银行、非银金融、房地产等行业。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通过“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优质企业进行配置,在构建组合过程中将对组合的细分行业构成进行权衡和持续优化,以保持组合的分散性和保证流动性,降低投资风险。 3、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个股自下而上的选择。在定性方面,主要考察: (1)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力、市场地位、经营管理能力、人才竞争优势等; (2)公司治理结构:包括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公司组织框架、信息透明度等角度; (3)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受政策的扶持程度、公司发展方向、核心产品发展前景、公司规模增长及经营效益、公司在同业中的地位,核心产品的竞争力等因素。 在定量方面,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等方面的研究,考察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市盈率(P/E)、市净率(P/B)、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自由现金流贴现(DCF)、市值与未来市场空间对比等一系列估值指标,给出股票综合评级,从中选择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公司。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对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在香港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中资公司;A股市场稀缺的香港本地公司、外资公司;精选香港市场具备优质成长属性的上市公司。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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