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财通智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财通智选消费股票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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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0703(前端)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发行日期 | 2020年12月25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01月27日 / 2.641亿份 |
资产规模 | 0.26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3998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财通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证券 |
基金经理人 | 朱海东、顾弘原、郭欣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80%+恒生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1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消费行业证券,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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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股票投资策略 (1)个股选择策略 在个股选择上,本基金依据消费行业公司所具备的特征,自下而上精选优质上市公司构建投资组合。本基金将重点考察这些公司是否具有坚实的商业基础、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优秀的管理层、出色的管理水平、独特的盈利模式、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在行业中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具备较好的成长潜力,同时结合市盈增长比率(PEG)、市盈率(P/E)、市净率(P/B)等一系列定量指标,判断估值是否相对合理,选择安全边际相对较高的标的品种,择机构建组合并动态调整,以获得相对较长的收益为主。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仅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 A股市场和港股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的开通将为港股带来长期的价值重估机遇,在港股的投资上,本基金将重点考察具有较大竞争优势的港股公司。 本基金选择港股的具体策略为:首先,根据龙头公司具有市场份额大、持续增长率稳定、资产盈利能力较强等特征精选出龙头港股公司,其次,采用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股息贴现模型、市盈率法、市净率法、PEG、EV/EBITDA等估值方法将优选香港上市公司中具有投资价值的标的。 消费行业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消费行业主要分为三类:必需消费、可选消费以及其他消费。 必需消费指居民基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商品和服务,例如农林牧渔、食品饮料、医药生物等。 可选消费指居民用于改善生活质量的商品和服务,例如餐饮旅游、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商业贸易、信息服务、文化娱乐、汽车等。 其他消费指居民日常生活中直接或间接使用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这类商品或服务拉动一系列与消费相关的产业发展、升级,对于拉动消费形成直接或间接作用。例如消费电子、建筑装饰、消费轻工、交通运输、消费制造、消费金融服务、日用化工品等。 按照申万行业分类口径,具体包含食品饮料、家用电器、农林牧渔、纺织服饰、医药生物、轻工制造、交通运输、公用事业、汽车、社会服务、商贸零售、电子、通信、传媒、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计算机、综合等18个申万一级行业。 未来随着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本基金对消费行业的界定范围发生变动,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上述界定标准。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股票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需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还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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