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万家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万家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混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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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0694(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1年02月18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03月02日 / 21.913亿份 |
资产规模 | 6.36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7.3947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万家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刘洋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主要投资受益于内需增长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以分享国内需求增长、消费升级和科技创新带来的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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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在未来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参与融券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宏观策略研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市场流动性等方面的因素,对相关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决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1)主题界定 本基金界定的内需增长主题是指在“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挖掘与推动国内需求升级转型相关或受益于国内需求增长的产业。内需的范围涵盖消费领域和投资驱动领域,其中消费领域不仅包括了“衣食住行”等传统消费领域,也涵盖“科技、医疗和服务”等新兴消费领域。 因此本基金定义主题包含的核心行业具体如下: 1)传统消费升级和增长的相关行业:主要包括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家电、传媒、休闲服务、商业贸易、旅游餐饮、农林牧渔、建筑建材、汽车和地产金融等行业; 2)新兴消费领域:包括科技消费(电子、高端装备、计算机、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通信),医疗消费(医药生物)等; 3)投资驱动领域:包括钢铁、有色新材料、化工、电气设备、电子元器件、信息设备等行业。 上述这些行业内的具有良好长期竞争力的优质上市公司将作为本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行业分析的基础上,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个股。通过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在注重安全边际的基础上挑选具有良好长期竞争力的优质公司。具体而言,本基金将会重点关注个股的以下几个方面: 1)上市公司品质 公司管理层是公司战略的执行者,优秀的管理团队是实现企业快速而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本基金重点考察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层战略规划能力、内部团队管理能力等方面。 2)估值水平 本基金将在组合构建时注重个股估值水平,以确定该股是否具有足够的安全边际,尽可能寻找估值合理或者低估,且在各自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投资标的。具体评估指标包括个股的P/E、P/S、P/CF、PEG等。 3)预期差 本基金将通过严密的实地调研及论证,及时把握市场上出现的有效预期差,发现被低估的股票。预期差表现在多个方面,包括公司盈利是否具备持续超预期潜力,公司管理团队水平、资产质量、发展规划是否被市场显著低估等。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的投资,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并最大限度避免由于存托凭证在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差异而或有的负面影响。 融资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融资交易的杠杆作用,在符合融资交易各项法规要求及风险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放大投资收益。 其他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在未来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参与融券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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