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民生加银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民生加银质量领先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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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0659(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0年12月15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0年12月17日 / 47.706亿份 |
资产规模 | 13.39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21.2424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民生加银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王亮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精选可持续高质量成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优质上市公司,谋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力争为投资者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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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货币财政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等进行综合分析,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通过对宏观经济、政策走向、市场利率以及行业发展等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科学的研究,精选盈利能够可持续增长的行业,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和回撤。具体来说,本基金股票投资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精选可持续高质量成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优质上市公司,谋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1)A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认为公司的经营质量是驱动公司业绩增长的最主要因素,以定性分析为先,定量分析为辅,结合公司成长能力和估值状态,自下而上的精选优质个股,实现投资业绩的稳健增长: 1)质量 本基金主要选择公司营运质量较高的公司,这类公司经营模式具有可持续性,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在技术上或商业模式上具有竞争优势。 公司具有产品或服务的定价权,是产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者而不是价格的接受者。定价权的源泉包括但不限于品牌、产品质量、技术壁垒、稀缺性、垄断、特许经营和地域限制。 公司具有商业和盈利模式的护城河,包括客户粘性、高转换成本、公司建立的产品和服务自循环生态系统、公司文化、品牌、规模经济导致的低成本、以及基于时间、规模和产品或服务复杂性建立的进入壁垒。 公司主营业务能产生稳定或可预期现金流,并且能够产生可持续和较高的投资资本回报,同时主营业务所在行业具有足够的成长空间以便于再投资。这类公司即使在外部环境困难的情况下,也能够通过自身产生的现金流进行再投资,获取较高投资回报,长期保持较高的内生有机增长。 公司管理团队稳定,治理结构完善,拥有良好管理团队,具备清晰的公司发展战略,企业经营具备持续成长潜力。 定量指标分析:本基金将借助企业净资产收益率(ROE)、总资产收益率(ROA)、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指标来考虑公司的质量。 2)成长 本基金主要选择具有可持续的盈利和成长趋势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在经济结构转型、产业结构升级的大背景下,选择符合未来经济和行业发展方向的公司。 定量指标分析:具体考察指标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毛利率、净值产收益率等指标。 3)估值 本基金精选估值具有吸引力或有提升空间的公司。估值水平主要是和同行业或市场进行横向比较,或者和上市公司自身历史估值进行比较,具有吸引力。 定量分析:估值可能运用的指标包括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现率(PCF)、自由现金流比价格(FCF/P)、市销率(PS)、市盈率比成长(PEG)、股息率等。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选择基本面健康、业绩向上弹性较大、具有估值优势的港股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3、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组合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 (1)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采用自上而下进行分析,从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等方面,判断未来的利率走势,从而确定债券资产的配置策略;同时,在日常的操作中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债券日常管理。 1)久期管理 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及政策形势分析,对未来利率走势进行判断,在充分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确定债券组合久期以及可以调整的范围。 2)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 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将直接影响本基金债券组合的收益情况。本基金将根据宏观面、货币政策面等综合因素,对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预测,在保证债券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采用子弹、杠铃或梯形策略构造组合。 (2)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重点考虑个券的流动性,包括是否可以进行质押融资回购等要素,还将根据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综合运用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此外,对于可转换债券等内嵌期权的债券,还将通过运用金融工程的方法对期权价值进行判断,最终确定其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具有以下一项或者多项特征的债券: 1)信用等级高、流动性好; 2)资信状况良好、未来信用评级趋于稳定或有明显改善的企业发行的债券; 3)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运用收益率曲线模型或其他相关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4)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与潜力,转股溢价率合理、有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债。 4、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可转债债券、可交换债券,该类债券赋予债券投资者某种期权,比普通债券投资更加灵活。本基金将综合研究此类含权债券的债券价值和权益价值,债券价值方面综合考虑票面利率、久期、信用资质、发行主体财务状况及公司治理等因素;权益价值方面仔细开展对含权债券所对应个股的价值分析,包括估值水平、盈利能力及未来盈利预期等。 (1)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分析,重点结合公司投资价值、可转换债券条款、可转债的转换价值溢价水平、债券价值溢价水平选择债性股性相对均衡的转债品种,获得一定超额回报。 (2)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在于换股期间用于交换的股票并非自身新发的股票,而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票。本基金将通过对目标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分析和可交换债券的纯债部分价值分析综合开展投资决策。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以下方面综合定价,选择低估的品种进行投资。主要包括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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