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华宝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宝新兴成长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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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0114(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0年09月17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0年09月24日 / 14.245亿份 |
资产规模 | 3.03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2.7381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华宝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陈怀逸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成长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把握新兴产业的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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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宏观策略研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市场流动性等方面的因素,对相关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决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股票选择策略,综合采用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和深入调查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精选符合本基金主题界定的上市公司,从而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1)新兴成长主题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新兴产业是指伴随新技术应用或新需求而出现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新兴产业代表科技创新方向和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市场需求前景广阔、经济技术效益良好、产业带动效应强等特点。新兴产业中具备技术实力的上市公司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方向,具备政策支持的基础且市场空间广阔,有望成长出一批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公司。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新兴产业中成长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较高的企业,分享新兴产业中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和经济成长带来的红利。 本基金所定义的新兴成长类上市公司,相关行业包括:信息技术产业、医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兴服务业、新兴消费等产业。 在上述行业范畴内,本基金将基于上市公司的基本面,选择财务指标和资产状况良好、成长能力突出且未来发展空间较大的公司构成本基金的投资组合。 (2)个股选择 本基金将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深入分析入选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发展前景。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综合判断符合上述主题定义公司的投资价值,构建投资组合。 本基金依据上述新兴成长主题界定定性筛选出新兴成长类上市公司。定量分析方法主要包括分析相关的财务指标和市场指标,选择财务健康、成长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具体分析的指标为: 1)成长指标:预测未来两年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复合增长率等; 2)盈利指标:毛利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 3)价值指标:PE、PB、PEG、PS等。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港股通标的的投资策略原则上与A股投资策略相同。但是考虑到香港股票市场与A股市场的差异,本基金还将结合港股的资金环境和市场环境,以及全球政治经济环境和主要经济体的货币财政政策,精选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同时,对于存在AH股的两地上市股票,将进一步结合股票AH折溢价情况,挑选两地股票中更具投资价值的标的。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产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制定与本基金相适应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但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可能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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