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易理财货币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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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8733(前端) | 基金类型 | 货币型-普通货币 |
发行日期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9年12月23日 / -- | |
资产规模 | 50.45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50.4476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刘朝阳、石大怿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27%(每年) | 托管费率 | 0.0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1%(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和保持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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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范围与限制进行调整,本基金将随之调整。
本基金利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积极投资,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和保持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1、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和可投资品种的容量,在严谨深入的研究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市场资金面走向、存款银行的信用资质、信用债券的信用评级以及各类资产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特征等,确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2、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回购利率与短期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进行比较,并在对资金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判断利差套利空间,并确定杠杆操作策略。 3、银行存款及同业存单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向交易对手银行进行询价的基础上,选取利率报价较高的银行进行存款投资,在投资过程中基于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评估,选择交易对手。当银行存款投资具有较高投资价值时,本基金存款投资比例上限最高可达100%。 4、债券回购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对资金面走势的判断,选择回购品种和期限。若资产配置中有逆回购,则在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的情况下,优先进行相对较长期限逆回购配置;反之,则进行相对较短期限逆回购操作。在组合进行杠杆操作时,根据资金面的松紧,决定正回购的操作期限。 5、利率品种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品种的投资,是在对国内、国外经济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基础上,运用数量方法,对利率期限结构变化趋势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进行分析和预测,深入分析利率品种的收益和风险,并据此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在确定组合平均久期后,本基金对债券的期限结构进行分析,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选择合适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组合的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 6、信用品种的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通过“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对市场公开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和可分离转债存债等信用品种进行研究和筛选,形成信用债券投资备选库。在信用债券投资备选库基础上,结合本基金的投资与配置需要,通过分析比较到期收益率、剩余期限、流动性等特征,挑选适当的短期信用品种进行投资。 7、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以及各种衍生产品的动向。当监管机构允许基金参与此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本基金将按照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根据对该金融工具的研究,制定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投资。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分配当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4、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支付,并只采用红利再投资的方式。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者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者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已实现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不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待其后累计收益大于零时,即增加投资人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其收益将结清。 5、T日申购且成功确认的基金份额,自T+1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T日赎回且成功确认的基金份额,自T+1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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