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前海联合泳嘉纯债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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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8698(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长债 |
发行日期 | 2020年05月14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0年05月21日 / 3.405亿份 |
资产规模 | 0.01亿元(截止至:2022年08月02日) | 份额规模 | 0.0049亿份(截止至:2022年07月27日) |
基金管理人 | 前海联合 | 基金托管人 | 邮储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张文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3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6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8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8%(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具体为债券(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同业存款存单的主体评级等级需为AAA级。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同时本基金也不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品种。
本基金通过宏观周期研究,充分使用定量和定性分析工具预判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方向,进而确定资产在组合久期,杠杆比例以及期限结构的合理配置。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的大类资产轮动分析框架,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细分标的,以尽量获取最大化的资产风险溢价。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息差策略、个券挖掘策略等。 首先,本基金宏观周期研究的基础上,决定整体组合的久期、杠杆率策略。 一方面,本基金将分析众多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并关注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政策和其它证券市场政策等。另一方面,本基金将对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深入细致分析,从而对市场走势和波动特征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资产在现金、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的配置比例,整体组合的久期范围以及杠杆率水平。 其次,本基金将在期限结构策略的基础上获得债券市场整体回报率,通过息差策略、个券挖掘策略获得超额收益。 1、期限结构策略。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当收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组合久期,确保组合收益超过基准收益。具体来看,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1)骑乘策略是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2)子弹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收益率曲线较陡时;杠铃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端,适用于收益率曲线两头下降较中间下降更多的蝶式变动;梯式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的债券久期均匀分别于收益率曲线,适用于收益率曲线水平移动。 2、息差策略。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本基金将采取低杠杆、高流动性策略,适当运用杠杆息差方式来获取主动管理回报,选取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作为杠杆买入品种,灵活控制杠杆组合仓位,降低组合波动率。 3、个券挖掘策略。本部分策略强调个券挖掘的重要性,通过分析流动性溢价和期限利差的合理定价,预判未来走势,甄别具有估值优势的标的重点布局关键期限流动性和期限利差过高的利率债,在持有和交易过程中争取提高组合超额收益空间。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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