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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基金全称银华美元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简称银华美元债精选债券(QDII)C
基金代码007205(前端)基金类型QDII-纯债
发行日期2019年05月06日成立日期/规模2019年05月27日 / 8.711亿份
资产规模0.20亿元(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份额规模0.2004亿份(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基金托管人农业银行
基金经理人叶青成立来分红每份累计0.05元(1次)
管理费率0.50%(每年)托管费率0.15%(每年)
销售服务费率0.35%(每年)最高认购费率0.00%(前端)
最高申购费率0.00%(前端)最高赎回费率1.50%(前端)
业绩比较基准彭博巴克莱新兴市场美元债中国总回报指数*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跟踪标的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直接从基金产品中扣除,具体计算方法及费率结构请参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通过研判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变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暂无数据

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境外市场。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主要投向美元计价的且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并不限于各类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结构性投资产品(与固定收益、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金融衍生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法律法规允许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境外金融工具。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主要投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次级债、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境内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国家地区配置策略 本基金密切跟踪相关国家或地区经济的景气周期以及财政、货币政策变化,把握市场利率水平的运行态势,从宏观层面了解全球各国的景气情况、防范系统性的宏观经济、政治以及信用风险,确定基金资产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配置比例。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金融衍生品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和有效管理。如运用恰当的金融衍生品进行避险操作,降低因市场风险大幅增加对投资组合带来的不利影响;利用金融衍生品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通过金融衍生品对投资组合的仓位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等。 举例说明如下:本基金投资的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有汇率风险对冲工具和利率风险对冲工具两类。 (1)汇率风险对冲工具投资策略 外汇类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期货和外汇互换等,主要特性是由交易对手方或者交易所提供的外汇远期价格或者现金流互换的报价,我们根据宏观、市场的研究,以及资产配置决策,利用合适的工具在合适的时机进行对冲操作。 (2)利率风险对冲工具投资策略 利率类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套期保值也是通过构建一定比例的现货/期货头寸来实现的。但与其他期货品种不同的是,在独特的交割制度的影响下,由于国债收益率曲线的斜率随市场波动形状不一,在套保过程中,还要考虑可交割券付息影响,收益率曲线的修正,以及回购利率对于基点价值放大的影响。因此,在套保策略的实际操作中,深入细致研究、审慎准确操作可以创造出差异化价值。 总体来说,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用于套期保值的用途,遵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衍生工具,控制市场风险,对冲汇率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的目的。

1、本基金在符合基金法定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境外证券投资的基金,除了需要承担境外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国别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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