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富国沪港深业绩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富国沪港深业绩驱动混合型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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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5847(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18年07月04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8年07月27日 / 4.911亿份 |
资产规模 | 35.34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20.4854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宁君、张峰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7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将把握A股与港股市场互联互通的投资机会,挖掘长期业绩优秀、质地优良的上市公司股票,通过精选个股和严格风险控制,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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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因素为: (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货币供应量、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贸易数据等,以判断当前所处的经济周期阶段; (2)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 (3)政策因素,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本市场相关政策等; (4)行业因素,包括相关行业所处的周期阶段、行业政策扶持情况等。 通过对以上各种因素的分析,结合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内地及香港经济的发展趋势,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大类资产的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未来盈利的增长潜力,精选未来盈利增长预期优异的上市公司股票,具体包括: (1)估值水平合理 根据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基于动态静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以相对估值为主,绝对估值为辅。相对估值方法将综合考虑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净率(PB)、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市销率(PS)、每用户平均收入(ARUP)等指标来考核公司的估值水平;绝对估值方法主要采用股利贴现模型(DDM)和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DCF),衡量该公司的股价是否处于合理的估值区间。 (2)具备成长能力 公司的历史成长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未来的增长潜力,因此,本基金采用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经营性现金流量增长率等指标来考量公司的历史成长性,作为判断公司未来成长性的依据。在关注上市公司历史成长性的同时,本基金尤其关注未来盈利的增长潜力。 (3)盈利质量较好 本基金综合分红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来考量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质量。 本基金将依据上述标准进行深入调研和研究,挖掘出长期业绩增长优秀的上市公司,并将对上市公司盈利的质量及可持续性进行研究和追踪。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还可能运用组合财产进行权证投资。在权证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采取有效的组合策略,将权证作为风险管理及降低投资组合风险的工具。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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