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创金合信科技成长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创金合信科技成长股票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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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5495(前端)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发行日期 | 2017年12月21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7年12月28日 / 0.104亿份 |
资产规模 | 1.79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1.1583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创金合信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周志敏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2%(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高新技术企业指数收益率×9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预期成长性良好的科技行业股票,通过对行业景气周期的判断和个股精选,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回报。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同业存单等)、金融衍生品(包括权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思路,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面因素、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动和市场情绪,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水平及相对投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类资产等资产类别的具体分配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1)科技成长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所称科技成长主题股票,是指具有成长特征的科技行业股票。本基金从科技行业和成长特征两个维度对投资主题进行定义。 1)科技行业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科技”的内涵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技术、智能绿色制造技术、新能源技术、生态环保技术、海洋技术、数字社会管理技术、医药生物技术等。如未来出现新兴科学技术,本基金可适时对科技的内涵做动态调整。根据上述技术所处的行业,本基金自《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中选取了以下科技主题相关行业,包括:通信、电子、计算机、机械设备、国防军工、电气设备、化工、生物医药、油气钻采服务、环境工程及服务等。 《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是面向投资管理的行业分类标准,在应用此标准划分上市公司行业归属时遵循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业属性,划入能反映行业表现特性的相应类别。行业分类按照一级行业、二级行业、三级行业的顺序进行逐级认定。行业分类的认定过程一般遵循如下步骤: (1)若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超过营业利润,考虑该投资收益来源的行业背景集中度情况,如集中地来自于某一个行业且满足(2)中所述情况,则归入该行业;如果不是集中地来自于某一个行业,根据(2)-(5)进行判断。 (2)考虑上市公司最近2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构成,当某一行业的收入和利润占该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比例均超50%时,直接归入该行业。当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比例不一致时,以利润超过50%的行业为准。 (3)当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不符合(2)时,以公司持续经营的业务中收入与利润占比最高且超过30%的业务为准。公司主要资产不以经营房地产业务为主而参与房地产业务的不属于本条认定的“持续经营业务”。 (4)当多个行业的收入和利润均较为接近时,考虑该公司的发展规划、市场看法及控股公司的背景情况。 (5)当多个行业的收入和利润均较为接近且没有明显的发展规划和控股公司的背景时,归入综合类。 本基金将对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进行密切跟踪,若日后该标准有所调整或出现更为科学的行业分类标准,本基金将在审慎研究的基础上,采用新的行业分类标准并重新界定科技行业。 2)成长特征的界定 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企业分为初创、发展、成熟、衰退四个阶段。本基金所称成长特征股票主要是处于初创和发展两个阶段的具有良好成长潜力的股票。具体而言,处于发展阶段的成长特征股票具有如下一项或多项特征: ①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处于市场前50%; ②净利润增长率处于市场前50%; ③净资产收益率处于市场前50%。 其中,“市场”系指该企业所处的“科技行业”,或根据其战略调整,拟进入的“科技行业”。处于初创阶段的企业,其技术、生产模式和商业模式尚不成熟且处于培育期,但已展现出潜在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或净资产收益率快速增长趋势的,本基金可以根据预期的财务指标将其界定为成长特征股票。 3)科技成长主题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将在前文界定的科技行业中,选取符合成长特征的股票,构建科技成长主题股票池。本基金将参照国家相关科技创新的政策动向,以及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股票池进行动态调整。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将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通过分析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和行业景气程度,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精选出发展前景良好或景气程度向好的行业,进行重点配置。定性分析层面,本基金以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景气周期监测为基础,从经济周期因素、行业发展政策因素、产业结构变化趋势因素以及行业自身景气周期因素等多个指标把握不同行业的景气度变化情况和业绩增长趋势。定量分析层面,本基金拟从各项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多维度综合判断行业景气度,指标数值较高的行业将是本基金的投资重点。综合定性和定量分析结果,本基金将确定不同行业的配置比例,并通过对经济周期、行业周期和行业景气度的持续跟踪,动态调整行业配置比例。 (3)个股投资策略 在行业确定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自下而上的精选具有持续成长潜力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1)定量分析 本基金通过成长指标和估值指标两方面对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进行分析。采用的具体财务指标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以及PE、PB、PEG等估值指标。 2)定性分析 公司盈利增长的持续性主要取决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本基金将在定量筛选的基础上,从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和商业模式等方面,把握公司盈利能力的质量和持续性,进而判断公司成长的可持续性。 ①技术优势分析。本基金通过分析公司拥有的专利和专有技术的数量、新产品的数量及推出的速度、核心技术是否具有较高的竞争壁垒、产品和研发上的经费投入情况等,判断公司的技术优势及其可持续性。 ②资源优势分析。垄断资源可以为公司在较长时期内的发展提供较好的利润来源。对于具有特许权、专有技术、品牌等独特资源或者矿产、旅游等自然资源的公司。 ③治理结构分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组织构架、信息透明度等角度分析,选择公司治理良好的公司。 (4)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本基金将在行业配置分析的基础上,精选具有持续成长潜力且估值相对合理的上市公司建立股票投资组合。当行业或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调整。 3、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4、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债券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在类属配置方面,本基金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实施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投资策略指本公司在平均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上,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流动性风险溢价、税收溢价等因素进行分析,对收益率走势及其收益和风险进行判断。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本公司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池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置。 5、现金管理策略 为保持基金的资产流动性,本基金可适当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具体而言,本基金将根据基金资产组合中的现金存量水平、申购赎回情况等,在确定总体流动性要求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市场资金面走向、交易对手的信用资质以及各类资产收益率水平等,确定各类货币市场工具的配置比例,并定期对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及投资品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创造稳定的收益。 6、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权证投资策略。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权证的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2)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合约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进行交易,以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建立期权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期权的投资审批事项,以防范股票期权投资的风险。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或将不同; 5、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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