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财通中证ESG100指数增强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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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3184(前端)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股票 |
发行日期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7年04月14日 / -- | |
资产规模 | 0.00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财通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顾弘原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0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4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基于数量化的多策略系统进行收益增强和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该指数的收益率水平。 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可持续发展体现了中国经济的转型和发展方向,分享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指数化投资提高产品投资的可预期性,为客户提供风险收益特征明确的投资标的;量化增强策略在提高指数化投资效率的同时可有效管理组合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为主、主动性投资为辅”的投资策略,力求在控制标的指数跟踪误差的基础上,适当采用量化增强策略获取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1、标的指数 本基金股票资产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该指数是由中证指数公司联合全球著名的可持续发展评级公司ECPI联合开发的基于中国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指数。成份股主要选自沪深300指数成份股,ECPI公司人员独立对沪深300指数成份股进行跟踪分析,汇总信息,并发送回ECPI的欧洲总部,由专门的专家委员会从环境友好、社会责任、公司治理三个维度按照国际标准进行可持续发展评定,确定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的成份股。独立而系统的评级方式确保了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成份股符合国际标准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代表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如果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被停止编制及发布,或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单纯更名除外),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上有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依法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和投资对象,并依据市场代表性、流动性、与原指数的相关性等诸多因素选择确定新的标的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由于上述原因变更标的指数和投资对象,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指数化投资和增强策略 本基金主要策略为复制标的指数,投资组合将以成份股在目标指数中的基准权重为基础,并根据财通数量化的多策略体系在有限范围内进行超配或低配。一方面将严格控制组合跟踪误差,避免大幅偏离标的指数,另一方面在指数跟踪的同时力求超越指数。 本基金基于数量化的多策略体系,实现投资策略的多元化,每个策略都根据其投资逻辑实现可量化、可检验。主要策略包括:多因子Alpha策略、配对增强策略、事件驱动型增强策略、风险跟踪控制策略和组合优化策略。 1)多因子Alpha策略 多因子Alpha策略的实施主要基于基金管理人自行开发的财通多因子Alpha模型,该模型是在对中国资本市场进行长期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获取长期超额收益的量化决策模型。模型因子包括基本面因子和市场面因子,基本面因子主要包括成长因子、价值因子、估值因子、盈利质量因子,市场面因子主要包括动量因子、强度因子、市场情绪因子。 以上因子综合了来自市场各类投资者、公司各类报表、分析师及监管政策等各方面信息。财通多因子Alpha 模型利用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并最新扩展的数据库,科学客观地综合了大量的各类信息。基金经理将根据市场状况及变化对各类信息的重要性做出具有一定前瞻性的判断,适时调整各因子类别的具体组成及权重。 2)配对增强策略 配对增强策略是配对交易的对冲策略在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创新应用,通过严格的量化分析和研究,就配对策略在中国的应用进行了客观分析,形成了一个系统化交易决策系统,在风险预算的约束下追求超额收益。具体包括对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协整关系分析、协整关系监测、风险预算和资产分配等子模块,确保配对增强策略实现稳定性、及时性和风险可控性。 3)事件驱动型增强策略 通过系统分析各类事件内在的经济逻辑和蕴含的基本面信息,并做统计分析和研究,以量化投资的手段进行组合管理,获取由事件驱动带来的增强收益。主要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大股东增持、业绩预增、分红送转、定向增发、十大流通股东变动等。 4)风险跟踪控制策略 有效跟踪标的指数并控制跟踪误差是指数化投资的首要目标。因此,主动增强须在风险预算下进行。本基金通过自主研究开发的模块化风险分析体系进行风险跟踪,把投资组合风险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风险跟踪控制策略的重点是关注跟踪误差,包括日内跟踪误差和年化跟踪误差。具体包括关注资产配置偏离度、行业偏离度及个股投资偏离度,预算跟踪误差,防范出现的超出风险控制要求的偏离。除了每日的实时跟踪外,本基金定期(一周、月度、半年、年度)对跟踪误差做系统化分析,并据此进行定期的组合优化。 对于指数增强部分的风险控制主要是风险预算制度。对于每个具体策略,结合其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预算的前提下,进行资产分配,使指数增强部分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追求相应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基于数量化的多策略系统,是在基金管理人自主开发的金融工程量化分析平台上构建的,该平台借鉴国内外先进的量化系统构建开发完成。 3、组合调整策略 本基金所构建的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A、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该部分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根据中证指数公司对标的指数成份股进行调整,在考虑跟踪误差要求的基础上对成份股进行恰当的定期调整。 B、不定期调整 1)如果预期目标指数的成份股将会发生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视当时具体情况,在综合考虑跟踪误差和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前纳入部分备选成份股; 2)当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情况而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该部分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4)因标的指数成份股停牌限制、交易量不足等市场流动性因素,使得本基金无法依照标的指数权重购买某些成份股时,本基金管理人将视当时具体情况,在综合考虑跟踪误差和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决定是否买入相关的替代性股票; 5)根据法律法规中针对基金投资比例的相关规定,当基金投资组合中按标的指数权重投资的股票资产比例或个股比例超过规定限制时,本基金将对其进行实时调整,并相应对其他资产或个股进行微调,以保证基金合法规范运作; 6)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该部分股票投资组合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辅之以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管理等,最终使跟踪误差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5、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将投资于国债、金融债等流动性好的债券。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在股票市场整体走势不看好的前提下,为本基金提供较为安全的投资渠道,从而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在综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及市场结构等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 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而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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