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诺安稳健回报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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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0714(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灵活 |
发行日期 | 2014年08月13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4年09月15日 / 6.372亿份 |
资产规模 | 0.15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1469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诺安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邓心怡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17元(4次) |
管理费率 | 0.6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8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8%(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60%沪深300指数+40%中证全债指数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把握投资市场的变化趋势,力求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同时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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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可分离债、央票、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短期融资券、正回购、逆回购、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策略,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具体而言,首先利用经济周期理论,对宏观经济的经济周期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形成对不同资产市场表现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比例,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为基金带来稳健回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方面,本基金将采取战略性资产配置和战术性资产配置相结合的策略,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在长期资产配置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进行短期资产灵活配置,力图通过时机选择构建在承受一定风险前提下获取较高收益的资产组合。 2、股票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盈利增长趋势以及市场价格趋势两个维度的综合考量,将好公司与好股票有机结合,前瞻性地把握 A 股市场中存在的具有综合趋势机会的个股,进一步结合对上市公司品质的评价构建最终的投资组合。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由行业配置策略、个股筛选策略两部分组成。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行业配置时,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发掘优势行业确定行业权重。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也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个行业的基本面特征对行业配置进行持续动态地调整,以把握行业景气轮动带来的投资机会。 (2)个股筛选策略 本基金构建股票组合的步骤是:根据定量与定性分析确定股票初选库;基于公司基本面全面考量、筛选优势企业,运用现金流贴现模型等估值方法,分析股票内在价值;结合风险管理,构建股票组合并对其进行动态调整。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4、债券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部分采用积极管理的投资策略,具体包括利率预测策略、收益率曲线预测策略、溢价分析策略以及个券估值策略。 5、权证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主要运用价值发现策略和套利交易策略等。作为辅助性投资工具,我们将结合自身资产状况审慎投资,力图获得最佳风险调整收益。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的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预判市场风险较大时,应用股指期货对冲策略,即在保有股票头寸不变的情况下或者逐步降低股票仓位后,在面临市场下跌时择机卖出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当股市好转之后再将期指合约空单平仓。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的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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